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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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10:00时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59,086.2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张世杰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投资建设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的议案》
决定公司与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三方合作投资建设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
同意21,479.5613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此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免去张昕先生董事职务,选举郭本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59,086.254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免去何琨女士监事职务,选举陈德红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同意59,086.254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会议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藩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