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A幢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9 年9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A幢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9月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下午3:00 至2009年9月25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823,3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2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5,316,8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6,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06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65,323,328 股,反对50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4%,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09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同意65,323,328 股,反对50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4%,通过了《关于停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关于停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详见2009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同意65,323,328 股,反对50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4%,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09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同意65,323,328 股,反对50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4%,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09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