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募集金额总额为 1,009,243,480.00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折合基金份额1,009,243,480.00份;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转为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共计40,684.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0,684.00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9年9月24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所募集股票已于2009年9月23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5,82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间募集金额(含所募集股票市值)和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009,284,164.00份,已全部计入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9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证券账户指定的证券公司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上市、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