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控股公司”)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情况的公告,详情请见2009年9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收到开发区控股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情况的函》(以下简称:《进展情况函》)。现将《进展情况函》中关于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9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我公司与意向受让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进行了沟通;2009年9月24日下午,我公司收到荣盛控股提交的《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90%股份的受让价格确认函》。根据该函,荣盛控股确定将其每股拟受让价格变更为8.53元,即拟以771,262,128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我公司持有的贵公司90,417,600股流通A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29.90%。
我公司将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2009年9月15日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宁波联合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内容,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提问等方法继续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初步选定该公司为受让方,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最终受让方。
我公司能否与意向受让方完成股份转让交易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贵公司通知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交易风险,并根据我公司通知及时披露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在2009年9月23日公告的开发区控股公司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情况中曾披露:“根据该公司(即指荣盛控股)提交的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该公司拟以700,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我公司持有的贵公司90,417,600股流通A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29.9%,折合每股约7.74元人民币。”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