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80元/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25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9年9月25日结束。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9年9月24日公布的《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股票配售对象为42个,其中41个配售对象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48,532.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8,940.00万股;1个股票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为无效申购。
网下申购中的无效申购情况如下:
■二、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252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81879195%,认购倍数为35.48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252万股。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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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共产生零股33股,根据《发行公告》的规定,将上述零股随机配售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2、表中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551-2207816、2207365
传 真:0551-2207362、2207363
联系人:焦毛 傅贤江 刘传运 武德进
发行人: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9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