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9年9月25日《证券日报》B3版刊登了题为《西昌电力重组搁浅 三大股东协商如何卸下债务包袱》的报道,并被部分网站所转载。该报道称:“随着2009年3月太阳能光伏电站落户西昌的项目启动,西昌电力也想涉猎其中。”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多方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凉山州人民政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与《西昌市人民政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昌市共同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拟在西昌进行的太阳能开发利用,其目标是把西昌市打造为全国新能源开发利用绿色环保示范城市。
由凉山州、西昌市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州、市有关单位拟与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共建“西昌市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集群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其可研报告,该项目采用屋顶安装方式,选定西昌市区内的机关、学校、医院、科研等单位共64栋适宜的公共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设计使用屋顶总面积约为7.8251万平方米(其中已确定28处屋顶作为本期项目使用)。设计总装机容量为7.658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为82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200吨,系统运行周期(25年)内共减排二氧化碳近8万吨。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2761亿元(单位造价为2.9722万元/千瓦),建设期贷款利息约为260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约为2.3021亿元(单位造价约为3.0061万元/千瓦)。
因本公司是西昌市供电企业,州、市政府要求本公司参与此项目。根据州、市政府的初步协调意见,拟由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西昌市国资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新能源项目开发公司,预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入资本金4000万元,本公司投入资本金3000万元,西昌市国资公司投入资本金3000万元,各公司均以货币出资,但目前尚未拟定投资合同,也未进入公司决策程序。
该项目是目前四川省内最大规模直接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与建筑相结合的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符合四川省政府提出的“支持灾后重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方针,对于公司现阶段的系统运行状况有局部的丰谷负荷调节作用和水光互补作用。但由于本公司目前违规担保尚未完全化解,化解违规担保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受担保危机的制约,本公司近年来发展严重滞后,电网、电源建设基本未开展,尤其是同受国家政策扶持的水电站项目建设也大受影响;且本公司电网较小、调控能力较弱,该项目建成并网运行存在点多面广、电力互供等问题,对本公司的电网运行维护、安全稳定可靠供电带来极大的挑战,有可能造成一定的配网安全管理风险。另外,国家在太阳能发电项目方面的政策还在逐步完善之中,故该项目投资在回收期与收益率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由于该项目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与措施至今尚未落实,如果处理不好将对本公司未来的效益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十分慎重,尚处于内部调研及论证阶段,一直未与相关方达成意向。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报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