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 时正。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路85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余明董事长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09年9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548,816,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 股的43.66%。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545,000,901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908,367,748股的60.00%;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3,815,66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1.09%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参股投资广州至乐昌高速公路项目30%股权的议案》
(1)同意我司出资256191.4万元投资参股广乐项目30%股权,项目总投资额和股东需投入的项目资本金最终应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决算金额为准。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该项目的合作合同、章程进行谈判、修改及处理其他未尽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合同。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458,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642,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5,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选举了邹慧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48,816,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000,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5,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黄晓莉 柯湘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