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实施了公开募集A股股份方案,共计发行1亿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为: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8,645,233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645,233元。
2、原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48,645,233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648,645,233股。
3、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48,645,233股,全部由内资股股东持有。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48,645,233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决议中 “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授权以及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本次《章程》修改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 华泰股份 编号:2009-02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收购新加坡诺斯克泛亚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相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已于2009年9月25日在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诺斯克(河北)纸业有限公司2009年1-6月份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披露为2009年6月份的数据。具体修改为:
原公告:“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85亿元,负债总额18.63亿元,净资产5.21亿元;2009年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0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20万元,净利润-112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修改为:
“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85亿元,负债总额18.63亿元,净资产5.21亿元;2009年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686.0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78.04万元,净利润-15972.0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内容的修改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