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9 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9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含 4 名独立董事),实参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各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出售两幢建筑物资产的提案》,主要内容:
1、 拟出售的两幢建筑物资产位于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6街坊8丘地号的第3幢和第4幢,建筑面积共19358.20平方米,截止2009年7月30日账面资产净值为174,324,050.78元。
2、 资产出售价格按规定以经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 按规定程序将拟出售资产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上述议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09—26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9 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9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各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出售两幢建筑物资产的提案》,主要内容:
1、 拟出售的两幢建筑物资产位于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6街坊8丘地号的第3幢和第4幢,建筑面积共19358.20平方米,截止2009年7月30日账面资产净值为174,324,050.78元。
2、 资产出售价格按规定以经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 按规定程序将拟出售资产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上述议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