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担保及累计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乙二醇、草酸在建项目。
2009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力吉牧仁大街北侧
法定代表人:曾晓宁
注册资本:15.9967 亿元
经营范围:乙二醇及其衍生物、草酸、草酸二甲酯、草酸二乙酯的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9年8月底,该公司资产总计199,661.99万元,负债合计39,69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辽金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该公司在建项目达产后,将具有较好的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因此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较小。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担保额占公司(合并)净资产的6.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