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临时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关于不再向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停止实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不再向泰安银座增资。
二、 通过《关于变更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详见《关于变更部分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09-039号)。
三、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临2009-040号)。
四、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权登记日:2009年10月9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9年10月1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变更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否 |
以上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在2009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将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0月14日 上午 9:00-17:00。
3.登记地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31-86988888、8317551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张美清、杨松
邮 编:250063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说明 |
738858 | 银座投票 | 2 | A股 |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如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意见相同,可一次性选择99.00元统一投票表决,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全部议案 | 99.00 | |
1 | 关于变更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2.00 |
(3)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5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分项表决方法: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5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分项表决方法: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5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分项表决方法: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5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1)如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投票申报,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申报,出现多次投票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申报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2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____月____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9-03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
1、烟台新门店
2、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扩建店
●新投资项目名称:
出资购买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购”)55.14%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55,000万元。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312,101,959.89元及利息,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9.47%。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37号)核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股份”或“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6日完成配股工作,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实际发行35,375,695股,配股价22.78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90,708,332.10元。
公司2007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购买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租用的物业、收购滨州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0%股权并开设滨州二店和开设新店(烟台新门店、莱芜新门店、泰安新门店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扩建店)。其中,除开设新店项目外的前两个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以租赁物业的方式开设了莱芜新门店、泰安新门店(齐鲁店)。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拟将原计划开设新店项目中的烟台新门店、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的募集资金312,101,959.89元及利息变更用于购买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购”)55.14%股权,从而拓展石家庄市乃至河北省零售市场。
二、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1、基本情况
根据2007年配股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开设新店,其中烟台新门店拟在烟台芝罘区海港路北首东侧采取租赁物业的方式,于2007年12月开业,经营业态为“百货+超市”;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项目拟购买泰安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的商业物业,并于2008年12月开业,营业面积50,149平方米,经营业态为“百货+超市”。截至2009年8月底,烟台新门店因经营场所物业未能最终选定,尚未实施;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建设工程已经完毕,预计10月底全面开业。
目前公司考虑以自筹资金租赁物业的方式开设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并将原计划开设烟台新门店、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项目的312,101,959.89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购买东购55.14%股权。
2、变更原因
(1)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逐步巩固山东省内的竞争优势基础上,逐步向河北、河南、北京、天津等周边地区拓展。
本次变更前次募投项目所计划购买的东购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有较高知名度的零售企业。公司收购东购后,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及在当地经营零售业务的经验,继续开设新门店,从而打开石家庄市场,并向河北省其他地区辐射。
另外,近年来全国性零售企业及部分地区性零售企业不断在全国进行扩张,零售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巩固山东省零售市场的同时向省外拓展是长远发展所必须的途径。
因此,本次收购东购55.14%股权是公司进入山东省外零售市场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
(2)合理利用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银座股份进入发展的关键期,正在同时实施多个开设新店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投资额较大,如果以自筹资金租赁物业的方式开设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并将募集资金312,101,959.89元用于其他项目,可以缓解银座股份的整体资金压力。
烟台新门店公司也将考虑以租赁、自建及收购等方式确定物业后以自有资金开设。
因此,将前述募集资金312,101,959.89元及利息变更用于购买东购55.14%股权,更有利于缓解公司目前的资金压力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东购基本情况
东购是1992年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500万元,其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市东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储物资调解中心分别持有92.73%、6.20%、1.07%的股权。
东购的主要业务为商业零售业及物业管理,拥有一家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及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的写字楼。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所出具的《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石审报字[2009]第10028号),东购最近财务信息如下所示: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95,615,228.96 | 155,871,684.49 |
非流动资产 | 564,324,789.04 | 576,283,528.97 |
流动负债 | 481,600,771.33 | 459,519,513.98 |
非流动负债 | 5,402,354.66 | 6,918,242.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2,936,892.01 | 265,717,456.99 |
资产合计 | 759,940,018.00 | 732,155,213.46 |
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792,731,700.48 | 786,213,106.05 |
营业利润 | 48,190,374.95 | 52,004,858.71 |
利润总额 | 48,329,217.45 | 51,038,337.81 |
净利润 | 36,117,935.02 | 34,195,686.35 |
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87,562.71 | 102,433,653.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3,739.73 | -9,055,795.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63,142.42 | -79,003,041.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420,680.56 | 14,374,815.7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996,348.88 | 128,575,668.32 |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拟股权转让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09]第第V4009号),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东购以收益现值法评估的持续经营价值为52,881万元。
2、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计划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有东购55.14%股权和37.59%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分别为29,158 万元和19,878 万元,该项目于2009 年7 月14 日公告,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为参与竞买,分别经2009年7月20日、8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组成联合购买体,参与竞买东购92.73%股权(分55.14%股权和37.59%股权两个项目)。经过竞买程序,2009年9月24日,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经出让人确认,公司与商业集团为最终受让人。
根据2009年7月20日公司与商业集团签订的《联合收购协议书》,公司与商业集团联合竞买东购92.73%股权,在保证公司获得控制权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各方比例,但公司出资金额不超过59,000万元(含59,000万元)。最终竞价确定的92.73%东购股权价格为不低于92,494.56 万元,55.14%的股权对应的价款为55,000万元,经商定,公司受让东购55.14%的股权,并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价款。由于募集资金变更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使用,现公司拟先以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款项支付该笔收购价款,待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后予以置换。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当地居民消费能力较强
近几年来石家庄市经济实力日益增强。2008年石家庄市实现生产总值2,838.4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高于全国水平。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2008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分别为16.7%、15.0%、15.3%、17.5%、22.4%,其中2008年增速为十年来最高水平,五年平均增幅为17.38%。石家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已连续五年保持了15%以上的增幅,增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因此,当地居民消费能力较强,从而为东购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东购盈利情况良好
东购在石家庄市的零售业市场具有突出的地位,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在当地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影响力。近几年,效益稳定,2007年、200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8,621.31万元、79,273.17万元,实现净利润3419.57万元、3611.79万元,未来仍有提升空间。
(3)有助于开拓河北零售市场
东购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有较高知名度的零售企业。公司收购该公司后,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及对当地市场的了解,继续开设新门店,从而打进石家庄市场,并向河北省其他地区辐射。
4、同业竞争情况
东购从事百货零售业务,其门店所处区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与银座股份控股股东商业集团控制的其他从事百货零售业务的门店不在同一市场区域内。商业集团所控制的零售业务在河北省仅在邢台市有一家门店。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支持银座股份的发展,商业集团曾出具承诺:“商业集团及其控制的除银座股份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目前银座股份已开展商品零售业务的城市新开任何与银座股份已有业务属于同一业态的商品零售企业。”
四、新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公司以往展店分布在山东省,此次收购东购55.14%股权进入石家庄零售市场,是公司是首次跨省拓展业务。由于消费习惯的差异,公司对当地市场的准确把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以收购东购这样的盈利能力较强的成熟零售店方式,进入省外市场,可以有效降低本地化风险。
2、管理风险
公司将对东购进行整合,但对于如何将东购原有的经营策略、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与公司的经营策略、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迅速融合统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此,公司将通过相关制度、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灌输和对东购上下的深入了解,使双方很好的融合统一。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统筹兼顾,有效配置资金,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可以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源,稳定拓展石家庄市零售业务,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决策程序和变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省外零售市场拓展的顺利实施,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可以实现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尽快、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未发现公司有违反规定的情况。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9-04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银座”)、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银座”)
● 本次担保数量:3笔共115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拟为滨州银座该笔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向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拟为泰安银座该笔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3.对全资子公司东营银座的贷款担保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银座,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向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3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拟为东营银座该笔3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滨州银座
滨州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539号;
注册资本:1346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烟(零售)、酒、食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制造、维修;场地租赁;手机销售。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滨州银座总资产37610.77万元,净资产20392.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78%。
2.泰安银座
泰安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81号;
注册资本:1432.9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原持有其90%股权,本年度购买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持有的10%股权,目前工商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经营范围:烟(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家具、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畜禽产品销售;金银制品的零售、维修、翻新;音像制品零售、场地租赁、通讯器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凭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主、副食品加工、销售;常温、冷藏食品销售;图书报刊零售;家用电器维修;奇石展销。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泰安银座总资产为29460.86万元,净资产为12069.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79%。
3.东营银座
东营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营市西二路468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原持有其90%股权,本年度购买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持有的10%股权,目前工商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家用电器、家具、办公设备、电子设备(不含专控)、保健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食品、酒水饮料、水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不含发射装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除外)、粮食及食用油、摄像器材、照相器材、农产品、化妆品销售;彩扩;餐饮;美容;电脑成像;场地租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黄金珠宝销售及服务;服装干洗(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东营银座总资产46092.65万元,净资产15427.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3%。
三、董事会意见
滨州银座、泰安银座、东营银座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在滨州、泰安、东营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3500万元、在东营市商业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东营银座已偿还上述共计5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在中国银行滨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的6000 万元、泰安银座分别在中国银行泰安市分行申请的9500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50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申请的1000 万元、东营银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3000 万元共计2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共计2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中泰安银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50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申请的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办理完毕。
鉴于上述情况,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1900万元(全部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鉴于公司各子公司今年新增贷款较多,经初步测算,若公司为其担保的贷款全部放贷,相应担保贷款将达到71900万元(含本次会议担保,未剔除后续到期担保),则会导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59757.78万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滨州银座、泰安银座、东营银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滨州银座、泰安银座、东营银座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9-04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09年第一临时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全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省外零售市场拓展的顺利实施,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可以实现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尽快、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未发现公司有违反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