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华,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山煤集团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经理、山西鸿昕焦化有限公司经理兼鸿昕焦化厂厂长、晋城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山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兼智波交通运输设备(中外合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马进,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十三冶建设公司干事、山西省交通厅干部学校教师、山西省政府经济咨询委办公室科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中国煤炭博物馆党委委员、副馆长,山煤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山煤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
赵戌林,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同矿务局忻州窑矿工程师、科长,霍州矿务局曹村矿副书记、矿长、辛置矿矿长、霍州矿务局副局长。现任山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雁琳,女,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市农牧局人事科科员、山煤集团人事处副处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山煤集团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宫来喜,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在职本科毕业,采煤高级工程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古交指挥部施工处副处长,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矿副矿长,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多经管理局副局长、多种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白家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山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杨培雄,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煤集团秦皇岛公司财务科长,山煤集团财务处副处长、资金管理部部长,山煤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山煤集团总会计师。
康真如,女,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律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山煤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山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事务部部长、绩效部部长。现任山煤集团总法律顾问。
以上董事人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2、独立董事
公司将继续实行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拟推荐4名独立董事人员,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使得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法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四)监事与监事会
煤集团将提议改选中油化建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增加至7名,其中拟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3名。
拟推荐的监事人选简历如下:
郭永兴,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武警山西总队秘书处处长、政治部党委委员、政治部机关支部副书记、武警太原市支队副政委、纪委书记,山煤集团纪委书记兼人事处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山煤集团纪委书记。
乔春光,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冶金工业部经济研究中心编辑部主任、冶金工业部部长办公室处级秘书。现任山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李苏龙,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晋城矿务局凤凰山中学老师,晋城矿务局凤凰山矿技术员、副队长、队长,晋城煤业集团凤凰山矿原煤井副总工长、凤凰山矿副矿长、矿长、赵庄矿矿长,晋城煤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山煤集团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王松涛,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在职本科毕业,会计师,高级营销师。1986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同市姜家湾矿会计,总参管理局大同二矿会计,大同市杏儿沟煤矿运销科科长、副经理,山煤集团大同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现任山煤集团副总经理。
温齐峻,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先后任交口县革委会办公室、交口县物资局业务负责人、临汾市工业供销公司经理、临汾市煤炭运销公司经理、临汾地区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兼铁路公司经理)、山西煤炭运销总公司铁路公司副经理。现任山煤集团临汾公司经理。
王显光,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辽宁省彰武县商业局、辽宁省彰武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驻北京办主任、山西煤运总公司晋华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煤集团秦皇岛公司书记、经理。
王明星,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交口县高家垣矿副矿长、交口县煤运公司经理、吕梁地区煤运分公司副经理、吕梁地区乡镇焦炭供销总公司总经理。现任山煤集团辰天国贸有限公司经理。
以上监事人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结合已有绩效评价、考核经验和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程序,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将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利益相关者
公司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将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山煤集团已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和法律、法规事项,对山煤集团和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辅导和详细讲解,确保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具备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采取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中做了补充披露。
十二、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新建矿井和改扩建矿井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度、预计开始试生产的时间、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和来源、项目是否存在审批风险等。
标的资产中,霍尔辛赫煤业和铺龙湾煤业属于新建煤矿,凌志达煤业因原有煤层即将开采完毕,正在进行改扩建工程。根据山煤集团的书面确认,其新建及改扩建矿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和来源、项目审批风险情况如下:
(一)霍尔辛赫煤业
1、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霍尔辛赫煤业总体基建工程已完工70%,预计试生产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各主要子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情况如下:
(1)井巷工程
井巷工程预计总投资22,35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7,8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井巷工程计划掘进进尺19,812米,已累计完成掘进进尺5,285米,井巷工程施工已完成27%。
(2)地面土建工程
地面土建工程预计总投资27,07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9,5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9%。截至2009年7月末,已交付使用的矿井配套设施有25千伏变电站、联合机修车间、联合建筑(任务交代室、灯房、浴室)、单身宿舍(两栋)、食堂、锅炉房、生活污水处理站、主副井绞车房、器材库、器材棚、消防材料库;已完成工委验收的项目包括:主副井井口房、汽车库及救护中队。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办公培训中心、综合服务楼、燃料油库、副井人行走廊、大门、扩建锅炉房、主通风机基础风道及配电室、坑木加工房、内燃机车库、运煤公路等。厂区混凝土道路施工面积27,225平方米,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5%。矿井区主要动照网、热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已形成。煤矿配套选煤厂的主厂房基础浇筑完毕,钢结构制作完成。铁路专用线路基土石方完成总挖方量的80%,总填方量的50%,全线29座涵洞已完工20座。
(3)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预计总投资53,583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招投标的设备金额为32,857万元,占设备安装工程总投资的61%。其中主副井井筒装备、井架、绞车等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副井提升系统已经完成系统调试开始运行,主井提升系统近期内实现系统运行。
2、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及来源
霍尔辛赫煤业为新建煤矿,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19.3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金额15.5亿元,后续资金需求约3.8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2008年8月4日霍尔辛赫煤业与中国农业银行长子县支行(作为牵头行、代理行、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作为贷款行)签署的《银团贷款协议》,该协议约定以霍尔辛赫的《采矿许可证》(编号:1400000410618)为抵押,为霍尔辛赫煤业300万吨/年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项目贷款12.2亿元,期限为8年。目前该笔贷款已使用7.5亿元,剩余4.7亿元贷款额度未使用。
3、项目审批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不做赘述。
(二)铺龙湾煤业
1、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铺龙湾煤业预计试生产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各主要子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情况如下:
(1)井巷工程
井巷工程预计总投资5,664.5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149.27万元,占总投资的48%。井巷工程计划掘进进尺8,471.7米,累计完成掘进进尺4,038.1米,井巷工程施工已完成48%。进回风措施巷、副斜井扩刷及延伸等已完工,主斜井延伸已进行到末端,目前井底车厂、运输绕道等井巷正在抓紧施工。
(2)地面土建工程
地面土建工程预计总投资5,183.6万元,其中煤炭生产设施直接投资3,759.85万元,行政、福利设施和居住区投资1,423.75万元,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971.34万元,占总投资的18.7%。其中缓冲仓、副井提升机房工程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设备安装,预计年底前煤炭生产相关设施的土建工程可以全部完工,煤矿生活设施(职工公寓、办公室、浴室)计划于2010年完工。
(3)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预计总投资16,775.21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招投标的设备金额为7,253.89万元,占设备安装工程总投资的43.24%。其中副井提升机、井下移动变电站已安装到位。
2、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及来源
铺龙湾煤业为新建煤矿,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3.5亿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金额1.14亿元,占总投资金额的33%,后续资金需求约为2.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山煤集团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
3、项目审批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不做赘述。
(三)凌志达煤业
1、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2009年8月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出具《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二水平延深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9]78号),批准凌志达煤业二水平延深建设项目于2009年8月17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3个月。目前凌志达煤业已经完成项目工程施工队伍的招投标、施工场地的“四通一平”等现场施工准备工作。预计试生产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2、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及来源
凌志达煤业二水平延深建设为改扩建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2.45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金额1,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08%,后续资金需求约为2.35亿元。项目后续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目前,凌志达煤业已与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签订1亿元的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2009贷120号),借款期限三年(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
3、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凌志达煤业已获得与其二水平延深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相关的所有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相关许可文件,具体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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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情况 /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二)煤炭开采板块”中做了补充披露。
十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采矿权评估确定资源量的依据、详细分析了与历史对比增长的原因,并结合近期同类采矿权交易评估案例,说明了采矿权评估增值的合理性。此外,还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中采矿权涉及分期缴纳价款情况。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采矿权评估
1、采矿权评估所确定的资源量的依据
本次采矿权评估所确定的资源储量全部以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和国土资源部予以备案的储量报告为基础,具体文号如下:
(1)《山西省长子县霍尔辛赫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5号)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7]200号);
(2)《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9]31号)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9]17号);
(3)《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75号)及其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86号);
(4)《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16号)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6号);
(5)《山西省左云县铺龙湾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9号)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3号)。
2、与历史对比增长的原因
(1)经坊煤业
在本次资源量估算范围内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03年3月批准的《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矿扩界地质报告》(晋国土资认储字[2003]038号)和山西省储委于1991年10月批准的《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矿精查勘探区地址报告(说明书)》(晋储决字[1991]08号),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存在部分重叠。
2008年1月7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就经坊煤矿资源储量备案出具的《<山西省长治县经纺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6号)中对本次资源储量评估与最近一次资源量评估的差异进行了说明。在与《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矿扩界地质报告》所批准通过的资源储量重叠区内,原报告批准通过的资源储量共计11,990万吨,本次估算资源储量共12,344万吨,重叠区内本次报告比原报告资源储量增加了354万吨,是因本次重新进行块段划分估算资源储量所致。在与《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矿精查勘探区地址报告(说明书)》所批准通过的资源储量重叠区内,原报告批准通过的资源储量共计25,580万吨,本次估算资源储量共11,806万吨,重叠区内本次评估报告比原报告资源储量减少了14,074万吨,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本次评估扣除了高硫煤12,213万吨;第二,已开采动用量2,066万吨;第三,本次重新进行块段划分估算致使资源储量增加了205万吨。在重叠区内,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较最近一次估算合计减少13,720万吨。
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山西省长治县经纺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为上述原因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符合现行规定。
(2)凌志达煤业
在本次资源量估算范围内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是《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国土资储备字[2008]28号)和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山西省沁水煤田长子县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勘探地质报告》(晋国土资储备字[2007]493号),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存在部分重叠。
2008年1月17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就凌志达煤矿资源储量备案出具的《<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5号)中对本次资源储量评估与最近一次资源量评估的差异进行了说明。在与《山西省沁水煤田长子县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勘探地质报告》中备案的资源储量重叠区内,原报告评估资源储量6,216万吨,本次评估报告资源储量6,223万吨。在重叠范围内,本次报告比最近一次报告资源量多7万吨,主要原因为:1)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9月30日开采动用资源储量11万吨;2)核实重算增加资源储量18万吨。在与《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重叠部分,最近一次报告资源储量2,141万吨,本报告资源储量2,125万吨,比最近一次资源储量减少16万吨,主要原因为:1)2007年10月31日至008年9月30日开采动用资源储量23万吨;2)核实重算增加资源储量7万吨。在重叠区内,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较最近一次估算合计减少9万吨。
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为上述原因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符合现行规定。
(3)大平煤业
在本次资源量估算范围内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是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认定的《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3号煤层储量核算地质报告》(晋国土资认储字[2003]114号),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一致。
2008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就大平煤矿资源储量备案出具的《<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86号)中对本次资源储量评估与最近一次资源量评估的差异进行了说明。对于重叠范围内的资源储量,最近一次报告认定的煤炭资源估算为6,744万吨,本次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为6,618万吨,比最近一次报告减少126万吨,主要原因是:1)开采动用94万吨储量,2)重算误差减少32万吨。在重叠区内,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较最近一次估算合计减少126万吨。
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为上述原因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符合现行规定。
(4)霍尔辛赫煤业
在本次资源量估算范围内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是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12月批准的《山西省沁水煤田长治矿区霍尔辛赫井田3号煤层勘探(精查)地质报告》(晋国土资储备字[2005]192号),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平面范围一致,标高范围不一致。
2007年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就霍尔辛赫煤矿资源储量备案出具的《<山西省长子县霍尔辛赫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7]200号)中对本次资源储量评估与最近一次资源量评估的差异进行了说明。对于重叠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原报告评估储量为47,436万吨,本次评估储量为47,410万吨,比最近一次报告减少了26万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原报告333-1块段面积有误,本次核实更正了元报告的错误,减少资源量25万吨;2)因地块分割计算误差本次核实减少了1万吨。在重叠区内,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较最近一次估算合计减少26万吨。
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山西省长子县霍尔辛赫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为上述原因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符合现行规定。
(5)铺龙湾煤业
在本次资源量估算范围内的最近一次评估报告,是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7月5日备案的《山西省应县铺龙湾煤矿2005年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年度报告》(晋国土资储备字[2006]390号),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上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平面范围一致,标高范围不一致。
2008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就铺龙湾煤矿资源储量备案出具的《<山西省左云县铺龙湾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13号)中对本次资源储量评估与最近一次资源量评估的差异进行了说明。对于重叠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原报告评估储量为11,749.23万吨,本次评估储量为6,150万吨,比最近一次报告减少了5,599.23万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本次核实报告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开采标高估算煤炭资源储量,剔除了最近一次报告中大于批准的采矿标高意外的资源储量5,148.23万吨;2)本次核实煤层的视密度采用值降低,导致资源储量减少451万吨。在重叠区内,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较最近一次估算合计减少5,599万吨。
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山西省左云县铺龙湾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为上述原因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符合现行规定。
3、与同类采矿权交易评估案例的比较分析
近期A股上市公司中发生的煤炭采矿权交易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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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ST平能在重组报告书中未披露西露天煤矿的保有储量,因此,上述评估价格和储量数据中已扣除该矿的评估价格及储量。
2、大同煤业和郑州煤电仅公告了重组预案,评估价格及储量可能与最终交易价格及储量不同。
由上表可知,中油化建拟购买采矿权的价格/资源储量比为4.06元/吨,较市场平均水平溢价13.25%,价格/可采储量比为7.73元/吨,较市场平均水平折价0.98%。价格资源储量比较市场平均水平存在溢价而价格可采储量比较市场平均水平存在折价,这主要是因为本次注入的煤矿资源矿区构造简单,多数煤层属于全井田稳定可采煤层,因此在评估可采储量时扣减的设计损失量较少所致。
在采矿权资产评估时需综合考虑煤炭储量、产能、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因此进一步对比上述采矿权交易中核心评估参数的选取情况。因大同煤业、郑州煤电、中煤能源和ST平能未对所购买(拥有)的采矿权资产的资产评估参数选取进行详细披露,故仅就盘江股份、金牛能源、恒源煤电、ST金瑞及本次交易中采矿权的价格评估参数选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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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注入资产的煤种特性和地理位置差异,评估的原煤销售价格存在很大差异:其中盘江股份注入的煤炭资源地处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煤种为肥煤、焦煤和1/3焦煤;金牛能源注入的煤炭资源地处河北省峰峰矿区及宣化地区,煤种为无烟煤、焦煤、肥煤;恒源煤电注入的煤炭资源地处安徽宿州地区,煤种为气煤和1/3焦煤;ST金瑞注入的煤炭资源地处青海省,煤种为焦煤、不粘煤和贫煤;本次交易注入的煤炭矿产资源多数分布于山西东部的长治地区,仅铺龙湾煤业位于山西北部的大同市左云地区,煤种以贫煤、贫瘦煤、无烟煤为主,主要用作动力煤,也有部分煤种可作为炼焦配煤。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年修改方案),一般采用当地平均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五年。本次评估中经坊煤业选取2004年至2008年9月五个会计年度,凌志达煤业选取2006年至2008年9月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价格计算确定评估销售价格,因大平煤业和霍尔辛赫煤业与经坊煤业、凌志达煤业距离近、煤质相当,因此大平煤业和霍尔辛赫煤业重点参考经纺煤业和凌志达煤业矿的评估销售价格。而铺龙湾煤业则根据评估人员调查、征询的结果,选择当地与本矿煤质相同的原煤近三年的平均含税售价作为评估销售价格。
根据评估参数选取标准,以评估可采储量为权重分别计算上述五家上市公司购买的采矿权资产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加权平均生产成本及加权平均吨煤利润,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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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加权平均生产成本均以单矿的评估可采储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
2、加权平均吨煤利润 = 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加权平均生产成本
3、气泡直径代表加权平均吨煤利润,中间数字为加权平均吨煤利润金额。
根据上图所示,四家公司所购煤炭资产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与加权平均生产成本存在正相关关系。金牛能源所购资产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最高(357.35元/吨),其加权平均生产成本亦最高(278.11元/吨),而所购资产加权平均生产成本最低的ST金瑞(102.09元/吨),其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亦最低(174元/吨)。在上述五家公司所购资产中,标的资产由于在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其加权平均吨煤利润最高,达到了107.44元/吨。
标的资产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263.18元/吨,较其他四家所购资产的平均销售价格(289.29元/吨)低9.03%,这主要是因为标的资产的主要出产煤种多数为动力煤,少数可作为炼焦配煤,而其他四家均有一定比例的炼焦煤出产。而所在地理位置的差异也是造成销售价格差异重要原因,更加靠近焦煤主要消费区域的金牛能源和恒源煤电所购资产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均在350元/吨以上,分列前两位;而同样出产焦煤的盘江股份和ST金瑞,因距离焦煤主要消费区域的距离远,运输费用高等因素,平均销售价格仅为金牛能源所购资产的75.68%和48.69%。而标的资产地处山西省,煤炭省外销售主要销往华北及华东各省,其中华北地区(包括山西省本地)的煤炭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29.90%,华东地区的煤炭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42.39%,凭借本地区强大的铁路运输网络,煤炭可以以较低成本运往主要销售区域。
标的资产的加权平均生产成本为155.74元/吨,较其他四家所购资产的平均生产成本(205.88元/吨)低24.35%,较山西煤炭销售网2009年6月公布的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的平均生产成本(235.72元/吨)低33.93%。煤炭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生产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和煤炭洗选费用。标的资产的煤炭生产单位根据每年确定的业务目标,将业务目标拆解后逐级分配到各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设定了严格的内部考核指标。在成本管理方面实行成本包干制,对消耗型及大型材料实行定额管理,抓好废旧物料回收工作,做到物尽其用。通过科学有效的成本管理,在保证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煤炭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情况 /三、标的资产资产评估结果及分析 / (三)注入资产中采矿权评估情况”和“第十节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的分析 / 二、标的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 / (二)同行业比较”中做了补充披露。
(二)采矿权涉及的分期缴纳价款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中采矿权价款缴纳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1)扩界区采矿权价款:2004年10月1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经坊煤业签署《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晋矿采缴字[2004]001号),确定煤矿扩界采矿权价款为25,012.6 万元,分6期缴纳。
(2)原矿区价款:2008年8月2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经坊煤业签署《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长县矿采缴字[2007]001号),确定煤矿原矿区应缴纳采矿权价款57,325.86 万元,分6期缴纳。
(3)延深矿区资源价款:2008年8月24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经坊煤业签署《采矿权价款缴纳补充合同》(长县矿采缴字[2007]002号),确定煤矿延深矿区资源价款为30,591.54万元,分3期缴纳。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经坊煤业采矿权价款已缴纳44,152.60万元,尚余68,777.40万元未缴。
2、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1)原矿区资源价款:2006年7月28日,长子县地质矿产局与凌志达煤业签署《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确定采矿权价款为26,196.29万元,分6期缴纳。
(2)新增资源价款:2009年6月15日,长子县国土资源局与凌志达煤业签署《新增资源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确定新增采矿权价款为20,712.61万元,分6期缴纳。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凌志达煤业采矿权价款已缴纳17,962.57万元,尚余28,946.33万元未缴。
3、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12月24日第七次会议审查确认,大平煤矿采矿权评估价款3,696.39元,分6期支付。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大平煤业已缴纳完毕上述全部资源价款。
4、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
根据2004年4月1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会议纪要,确认霍尔辛赫煤业的采矿权评估为49,892.45万元,分6期缴纳。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霍尔辛赫煤业已缴纳完毕上述全部资源价款。
5、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根据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与应县铺龙湾煤矿于2006年8月24日签署的《左云县煤矿采矿权有偿出让协议》,应县铺龙湾煤矿预缴采矿权价款1,500万元,待保有资源量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采矿权价款按备案储量数据长退短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和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应县铺龙湾煤矿缴纳采矿权价款情况说明》(左国土资字(2007)57号),铺龙湾煤业已就首期资源量1,000万吨,缴纳采矿权价款1,500万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晋政办发[2008]83号) ,在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按照《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暂对煤矿企业仅征收首期资源量(800万吨或1,000万吨)价款,剩余资源量尚未制定价款征收标准和核定价款。对于剩余资源量的价款,仍按《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规定的价款标准征收,由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缴纳。
根据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5月15日出具的《关于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的说明》,铺龙湾煤业剩余资源储量仍按《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价款标准1.5元/吨缴纳。
山煤集团已出具《关于铺龙湾煤矿采矿权价款的承诺函》,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如铺龙湾煤业为铺龙湾煤矿实际缴纳的采矿权缴纳标准超过1.5元/吨,山煤集团同意对上市公司因超过该缴纳标准而额外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予以全额补偿。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情况 /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二)煤炭开采板块”中做了补充披露。
十四、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煤炭开采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本次重组后如何确保安全生产提出了切实的预防和规范措施。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煤炭开采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标的资产涉及的煤炭开采企业共计5家,其中经坊煤业、凌志达煤业和大平煤业为在产煤矿,霍尔辛赫煤业和铺龙湾煤业为在建煤矿。目前在产的三个煤矿中,经坊煤业主要开采3#煤层,凌志达煤业主要开采3#煤层,大平煤业主要开采3#煤层。各煤矿所开采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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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经坊煤业、凌志达煤业和大平煤业的开采技术条件较好,煤矿的开采风险较低。现将三家在产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1、经坊煤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1)经坊煤业的安全长效机制
①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坊煤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公司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科室(队、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包括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班前安全会议制度、安检员班前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及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等。
②安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全市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通知》(长办发[2008]53号)的要求,经坊煤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独立机构、全面负责、直接处置”的原则,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设立煤矿安全指挥中心,独立行使对煤矿安全工作的全面指挥。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指挥中心在矿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行使煤矿安全管理权力。经坊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下设八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安全监控室、信息科、安全技术科、通风科、督查科、培训中心、隐患处理队、探放水队,安全指挥中心和各室科队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使经坊煤业初步形成了完善、合理、便捷、高效的隐患排查机制,实现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2)最近三年的安全生产情况
经坊煤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落实安全责任,突出安全重点,狠抓现场管理入手,克服各种困难,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局面,最近三年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最近三年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经坊煤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以吨煤15元的标准按月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最近三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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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坊煤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及工程。通过加大对新工艺、新技术、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投入,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安全保障水平和抗灾防灾能力明显提高。
(4)安全培训情况
经坊煤业非常重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投巨资成立了具有国家四级培训资质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中心,坚持全员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经常组织职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经坊煤业分别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5596人次、3140人次和5214人次,分别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24人次、27人次和28人次,分别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89人次、90人次和103人次。
(5)经坊煤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获荣誉
2007年9月,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为“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2007年10月,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为“2006年度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2008年12月,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为“2007年度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
2、凌志达煤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1)凌志达煤业的安全长效机制
①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凌志达煤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公司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奖励条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伤亡事故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举报制度》、《“三违”人员培训上岗管理办法》、《开工审查制度》、《干部跟班作业现场安全盯岗制度》、《出入井检身制度》、《外来人员入井管理规定》、《爆破材料管理实施细则》、《“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等。
②安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全市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通知》(长办发[2008]53号)的要求,凌志达煤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独立机构、全面负责、直接处置”的原则,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设立煤矿安全指挥中心,独立行使对煤矿安全工作的全面指挥。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者,安全指挥中心在总经理、安全业务经理的领导下,行使安全指挥和安全管理权力。安全指挥中心下设安全调度室、监控室、安全技术科、通风科、信息科、督查科、隐患处置队、探放水队等,安全指挥中心和各室科队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使凌志达煤业初步形成了完善、合理、便捷、高效的隐患排查机制,实现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2)最近三年的安全生产情况
凌志达煤业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指导,以现场管理为主轴,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惩处力度,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最近三年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最近三年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凌志达煤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以吨煤15元的标准按月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最近三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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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达煤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及工程。通过加大对新工艺、新技术、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投入,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安全保障水平和抗灾防灾能力明显提高。
(4)安全培训情况
凌志达煤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外出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素质。凌志达煤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中心于2006年取得国家四级培训资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凌志达煤业分别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1843次、1521次和1530人次,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4人次、16人次和29人次,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0人次、100人次和259人次。
(5)凌志达煤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获荣誉
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长子县人民政府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3、大平煤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1)大平煤业的安全长效机制
①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大平煤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公司主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置、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制度》、《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奖惩条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安全指挥中心运作细则》、《安全员现场监督制度》、《安全信息反馈制度》、《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监控系统异常报井响应》等。
②安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全市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通知》(长办发[2008]53号)的要求,大平煤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独立机构、全面负责、直接处置”的原则,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设立煤矿安全指挥中心,独立行使对煤矿安全工作的全面指挥。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指挥中心在矿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行使煤矿安全管理权力。安全指挥中心下设一室四科两队,包括监控室、安全技术科、通风科、信息科、督查科、隐患处置队、探放水队等,安全指挥中心和各室科队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使大平煤业初步形成了完善、合理、便捷、高效的隐患排查机制,实现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2)试生产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
大平煤业为新建矿,2008年投入试生产。自投产以来,大平煤业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理念,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和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加大“三违”及安全培训力度,狠抓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取得了重大成效,自投产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最近三年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大平煤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以吨煤15元的标准按月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最近三年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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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煤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及工程。通过加大对新工艺、新技术、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投入,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安全保障水平和抗灾防灾能力明显提高。
(4)安全培训情况
大平煤业自投产以来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针对矿上职工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不强等不利状况,提出了培训三个(自学率、培训率、合格率)的要求,按照“用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岗位培训,2008年,全矿上岗培训合格率为100%,此外,大平煤业还培训了信号工、把钩工、皮带司机、电焊工、安检员、电钳工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4人次,大大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术素质。
(5)大平煤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获荣誉
被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襄垣县煤炭工业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2008年度先进集体”;被山煤集团授予“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二)本次重组后确保安全生产的预防和规范措施
1、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监督下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次重组后,在督促各煤矿继续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和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上市公司拟设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统筹管理、监督下属各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下设机电装备部、生产技术部、基建环保部、计划部、煤矿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部、综合办公室等八个职能机构,各机构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制定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修订;负责对公司的各类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公司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对各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协调、督促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属煤矿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和综合治理等各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公司所属煤矿基本建设和环境保护方向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矿职工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等等。
2、继续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上市公司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在安全监察、煤矿调度、生产技术、通风、基建环保、机电装备六大方面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各单位、各机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针对瓦斯、煤层自燃、粉尘、水害、顶板等煤炭开采的五大自然灾害的特点,分别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流程和防治措施,有效防止了相关危害的发生;在应急救援制度方面制定详细、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明确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上市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各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下属各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一通三防”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等要重点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经常检查下属各煤矿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和综合治理等各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煤矿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
4、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术素质
上市公司将高度重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上市公司将建立区队、矿井、公司本部三级培训制度,区队重点加强劳动纪律、工序操作、工作质量等方面的培训;矿井负责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上市公司本部负责矿级领导的培训,同时采取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公司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机制化、日常化和全面化,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5、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上市公司将督促各煤矿建立并运行职业建康安全管理体系,将作业活动涉及到的所有场所、进入的所有人员可能产生的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因素全部纳入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之中,通过定时与实时地对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辨识、分级和管理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检查、审核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各单位管理体系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山煤集团已制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各煤矿也相应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建立并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和登记备案。同时,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和普通员工处置紧急与突发情况的能力。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情况 / 四、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 (二)煤炭开采板块 / 6、安全生产情况”中做了补充披露。
十五、补充披露山煤集团2008年改制情况,并充分说明了改制评估与本次评估的结果差异及其合理性。
(一)山煤集团2008年改制情况
1、改制目的
山煤集团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准,对山煤集团本部及其下属的山煤集团晋城公司等16家原全民所有者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2、改制范围
山煤集团及其所属的山煤集团晋城公司、山煤集团长治公司、山煤集团吕梁公司、山煤集团襄垣煤炭集运站、山煤集团临汾公司、山煤集团大同经营处、山煤集团朔州公司、山煤集团忻州公司、山煤集团秦皇岛公司、山煤集团日照公司、山煤集团天津公司、山煤集团太原公司、应县铺龙湾煤矿、山煤集团大同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等共1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山煤集团下属其他企业,本身为公司制企业,不列入本次改制范围。
3、改制程序
山煤集团及其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公司制改制过程中根据《公司法》、《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申报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地开展了相关改制工作。
(1)确定改制范围,制定改制预案
山煤集团将本部及其下属所有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的企业(含三级企业)均纳入本次改制范围,改制行为经改制企业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通过,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所有纳入改制范围的企业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改制预案,改制预案均经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山西省国资委批复。
(2)确定改制基准日,进行财务审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前,首先要进行清产核资,鉴于山煤集团已于2005年按照山西省国资委的统一安排,进行过清产核资,经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批复同意,山煤集团本次改制不进行清产核资。
按照山西省国资委批复的要求,山煤集团以2007年10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聘请中瑞岳华对所有纳入改制范围的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3)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
在完成财务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山煤集团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的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该等评估报告已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由于山煤集团本部也是本次改制对象,因此,作为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山煤集团下属的不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的企业(该等企业是按照《公司法》组建的,无需改制)也进行了资产评估,结果反映在山煤集团本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
(4)实施改制方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改制方案,改制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公告,原有员工进入改制后的公司,与相关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
根据山西省国资委批复,所有改制企业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本次改制评估增值转入资本公积。
2008年4月,所有纳入改制范围的企业完成改制工作,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5)改制评估调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相关规定,山煤集团本部及其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均按照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调整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由于本次改制各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因此本次评估增值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值,计入资本公积。山煤集团及其改制的下属企业,以公司设立日作为评估调账(亦即有限公司建账)基准日,并于2008年6月30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完成改制调账。山煤集团未纳入本次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未进行评估调账。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对方情况 /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做了补充披露。
(二)改制评估与本次评估的比较分析
2007年改制单位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单位共28家。两次评估的差异,主要由两方面原因形成,一方面,上次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部分企业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从而两次评估结果有差异;另一方面,资产数量、内容、质量和本身的价值发生变化。
各家公司改制评估与本次评估的差异及其原因如下表所示:
评估结果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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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人对本次采矿权评估和改制采矿权评估的增值原因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山煤集团改制时涉及经坊煤业、霍尔辛赫煤业、铺龙湾煤业和凌志达煤业四宗采矿权评估,改制时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上市时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9月30日,基于上述评估基准日,上市采矿权评估价值皆比改制时评估价值有所增加,增值原因对比情况如下:
1、评估依据不同:改制时采矿权评估依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版)、《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上市时采矿权评估依据新增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上市评估过程中按新颁布的准则规范执行。
2、评估储量依据不同:凌志达煤业改制时评估储量依据《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07年10月31日,采矿许可证标高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829万吨;2008年采矿权人变更采矿许可证,并依据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范围编制《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08年9月30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3号、15号煤层保有资源储量8348万吨,因此,上市纳入评估范围的储量增加7519万吨,评估价值亦有所增加。
3、评估方法不同:凌志达煤业改制时采用“收入权益法”,上市时如上所述,采矿许可证范围标高扩大,其储量增加,按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估算采矿权的价值。
4、产品方案不同:经坊煤业改制时其产品方案为原煤,上市时鉴于其选煤厂生产情况稳定,按企业实际确定产品方案为洗煤和原煤,其洗煤产品全部销售且其综合售价高于原煤价格,相应产品优化后利润增大。
5、矿山状况不同:铺龙湾煤业改制评估时矿山正办理改扩建手续,而至2008年9月30日,该矿改扩建手续已完备,正处于基建状态;霍尔辛赫煤业至2008年9月,主巷、选厂土建等工程正在施工,预计2010年6月底即可建成投产;建设风险降低。
6、税费:上市与改制时评估相比税金调整如下:①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财税[2008]171号);②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财税[2008]170号)。
综上,海地人认为,上市与改制采矿权评估基于不同的评估基准日时点,其评估依据不同、纳入评估范围的储量增加,随着矿山状况改进及产品方案的优化,其评估结果存在差异且相应增加是合理的。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情况 / 三、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分析”中做了补充披露。
十六、根据相关审计报告,将重组报告书中涉及交易标的的相关财务会计数据以及相应的数据分析更新至2009年6月30日。
天健光华和中瑞岳华分别对置出资产和标的资产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述报告,重组报告书对相关数据以及对应的数据分析进行了更新。
以上调整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五、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第十一节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的分析”和“第十二节 财务会计信息”。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中油化建董事会于200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 月29 日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具单位 |
立项 | 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延深开采煤层的批复 | 晋煤行发[2008]295号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延深15号煤层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 | 晋煤规发[2009]41号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 |
设计 | 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凌志达煤矿矿井二水平延深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晋煤办基发[2009]17号 |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
安全 | 关于对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凌志达煤矿改建项目(延深二水平)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 | 晋煤监安一字[2009]335号 |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
环保 | 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原长子县色头煤矿)1200kt/a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晋环函[2007]227号 |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
开工建设 | 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二水平延深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 晋煤办基发[2009]78号 |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
公司名称 | 拟注入采矿权价格(亿元) | 保有资源储量(亿吨) | 可采储量 (亿吨) | 价格/资源储量(元/吨) | 价格/可采储量(元/吨) |
盘江股份 | 49.14 | 12.24 | 7.01 | 4.01 | 7.01 |
金牛能源 | 15.40 | 15.79 | 2.92 | 0.98 | 5.27 |
中煤能源 | 65.96 | 93.97 | 16.43 | 0.70 | 4.01 |
恒源煤电 | 24.92 | 9.13 | 5.31 | 2.73 | 4.69 |
ST金瑞 | 5.00 | 1.50 | 0.94 | 3.33 | 5.32 |
ST平能1 | 11.45 | 3.28 | 1.03 | 3.49 | 11.11 |
大同煤业2 | 25.00 | 3.69 | 1.68 | 6.78 | 14.84 |
郑州煤电2 | 29.71 | 4.46 | 2.92 | 6.66 | 10.17 |
平均数 | 28.32 | 18.01 | 4.78 | 3.59 | 7.81 |
中位数 | 24.96 | 6.80 | 2.92 | 3.41 | 6.16 |
标的资产 | 39.33 | 9.69 | 5.09 | 4.06 | 7.73 |
案例 | 煤矿 |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万吨)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原煤销售价格(元/吨) | 原煤单位总成本费用(元/吨) | 折现率 |
标的资产 | 经坊煤业 | 14,414.48 | 180 | 257.00 | 174.82 | 10.00% |
凌志达煤业 | 4,404.44 | 120 | 260.00 | 183.82 | 10.00% | |
大平煤业 | 3,069.18 | 60 | 265.49 | 153.29 | 10.00% | |
霍尔辛赫煤业 | 25,929.96 | 300 | 275.00 | 142.81 | 10.00% | |
铺龙湾煤业 | 3,070.98 | 120 | 194.69 | 137.53 | 10.00% | |
盘江股份 | 土城矿 | 17,485.63 | 280 | 273.97 | 159.29 | 8.00% |
月亮田矿 | 8,872.90 | 115 | 291.09 | 193.83 | 8.00% | |
山脚树矿 | 12,586.58 | 115 | 312.95 | 208.95 | 8.00% | |
金佳矿 | 31,163.25 | 180 | 245.40 | 207.14 | 8.00% | |
金牛能源 | 大淑村矿 | 2,274.12 | 125 | 343.57 | 240.79 | 8.33% |
万年矿 | 6,354.52 | 200 | 289.27 | 238.46 | 8.33% | |
新三矿 | 1,321.00 | 72 | 340.68 | 287.57 | 8.33% | |
梧桐庄矿 | 6,012.00 | 210 | 408.48 | 306.94 | 8.33% | |
云驾岭矿 | 1,737.48 | 157 | 374.68 | 294.14 | 8.33% | |
陶一矿 | 762.89 | 65 | 443.75 | 354.63 | 8.33% | |
陶二矿 | 4,362.98 | 125 | 387.93 | 287.92 | 8.33% | |
郭二庄矿 | 2,253.65 | 150 | 272.89 | 221.05 | 8.33% | |
宣东二号矿 | 4,127.00 | 150 | 391.23 | 314.58 | 8.33% | |
恒源煤电 | 任楼煤矿 | 16,718.79 | 280 | 360.16 | 265.03 | 10.00% |
祁东煤矿 | 14,593.28 | 225 | 342.77 | 273.10 | 10.00% | |
钱营孜煤矿 | 21,781.40 | 180 | 360.16 | 221.67 | 10.00% | |
ST金瑞 | 海塔尔矿 | 2,121.00 | 60 | 174.00 | 99.35 | 8.00% |
柴达尔矿 | 4,290.00 | 120 | 174.00 | 103.45 | 8.00% |
经坊煤业3#煤层 | 凌志达煤业3#煤层 | 大平煤业3#煤层 | ||
水文地质条件 | 简单类型 | 简单类型 | 简单类型 | |
工程地质条件 | 简单类型 | 简单类型 | 简单类型 | |
环境地质条件 | 瓦斯 | 低瓦斯矿井 | 低瓦斯矿井 | 低瓦斯矿井 |
煤尘爆炸性 | 有爆炸性风险 | 有爆炸性风险 | 有爆炸性风险 | |
煤自燃倾向 | 不易自燃煤层 | 不易自燃煤层 | 不易自燃煤层 | |
地温 | 正常区 | 正常区 | 正常区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安全费用提取额(万元) | 安全费用使用额(万元) |
经坊煤业 | 2008年 | 2,182.74 | 760.37 |
2007年 | 2,758.27 | 2,622.51 | |
2006年 | 2,538.83 | 2,724.52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安全费用提取额(万元) | 安全费用使用额(万元) |
凌志达煤业 | 2008年 | 829.50 | 406.78 |
2007年 | 757.74 | 497.76 | |
2006年 | 982.51 | 247.11 |
煤矿名称 | 年度 | 安全费用提取额(万元) | 安全费用使用额(万元) |
大平煤业 | 2008年 | 1,885.74 | 225.06 |
2007年 | 416.54 | 60.00 | |
2006年 | - | -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5=4-3 | 6 | 7 | 8=7-6 | 9 |
置入资产 | ||||||||
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1,383.19 | 12,294.91 | 911.72 | 10,306.24 | 9,096.07 | 1,210.17 | 本次评估基准日存货中的精煤市场价格相比购入成本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2,550.14 | 5,472.23 | 2,922.09 | 8,509.67 | 9,640.43 | 1,130.76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近期土地价格上涨,形成本次土地评估增值。 |
3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 1,691.15 | 1,675.75 | 15.40 | 1,947.55 | 3,170.99 | 1,223.44 | 阳泉公司对下属亿通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因亿通公司期间盈利导致本次长期投资评估增值。 |
4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8,574.86 | 9,069.22 | 494.36 | 13,058.00 | 14,530.27 | 1,472.27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晋城公司对下属海瀛煤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海赢官司期间盈利导致本次长期投资评估增值。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5=4-3 | 6 | 7 | 8=7-6 | 9 |
5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 15,159.80 | 19,414.69 | 4,254.89 | 15,374.56 | 13,548.39 | 1,826.17 | 2、两次对办公楼评估采用的方法及参数不同,导致固定资产评估减值。 3、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导致长期投资评估减值。 |
6 | 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2,275.69 | 1,731.46 | 544.23 | 6,791.50 | 6,584.27 | 207.23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期间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 |
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2,563.40 | 2,560.38 | 3.02 | 5,368.76 | 5,449.68 | 80.92 | 期间增加注册资本2575万元。 |
注入资产 | ||||||||
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大同经营有限公司 | 250.09 | 279.48 | 29.39 | 1,408.33 | 1,354.89 | 53.44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此次评估,因存货中的精煤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9 | 6 | 7 | 8=7-6 | 9 |
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通海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 466.67 | 463.83 | 2.84 | 651.47 | 533.46 | 118.01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基准日存货中的精煤市场价格相比购入成本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3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襄垣有限公司 | 325.98 | 1,456.45 | 1,130.47 | 902.47 | 1,036.42 | 133.95 | 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
4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 3,910.54 | 4,154.48 | 243.94 | 6,045.23 | 5,105.49 | 939.74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减值系因存货中的精煤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5 | 山煤集团秦皇岛有限责任公司 | 3,265.33 | 3,743.98 | 478.65 | 3,786.72 | 4,020.87 | 234.14 | 期间购买的办公楼市场价格上涨,导致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
6 | 山煤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2,021.78 | 2,942.30 | 920.52 | 2,844.95 | 3,003.58 | 158.63 | 两次评估差异不大 |
7 | 天津晋堃煤焦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6,632.80 | 7,714.82 | 1,082.02 | 7,723.66 | 7,465.95 | 257.71 | 两次评估差异不大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9 | 6 | 7 | 8=7-6 | 9 |
8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1,590.04 | 2,217.46 | 627.42 | 2,136.11 | 2,366.12 | 230.01 | 两次评估差异不大 |
9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614.89 | 699.48 | 84.59 | 561.36 | 611.62 | 50.26 | 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
10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唐山京唐有限公司 | 613.73 | 584.77 | 28.96 | 1,495.98 | 1,440.14 | 55.84 | 期间增加注册资本750万元。 |
1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3,279.81 | 3,566.95 | 287.14 | 3,248.95 | 3,190.38 | 58.57 | 此次评估,因存货中的精煤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12 |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 174.03 | 219.93 | 45.91 | 619.31 | 684.03 | 64.72 | 期间增加注册资本450万。 |
13 | 山西山煤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212.83 | 1,223.04 | 10.21 | 1,475.36 | 1,484.47 | 9.11 | 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
14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39,493.45 | 82,983.09 | 43,489.64 | 46,826.61 | 118,668.62 | 71,842.01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因其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9 | 6 | 7 | 8=7-6 | 9 |
15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21,277.06 | 51,111.76 | 29,834.70 | 18,394.68 | 59,758.97 | 41,364.29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因其矿权评估增值和长期股权单位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
16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 | 733.12 | 727.60 | 5.52 | 813.71 | 740.84 | 72.87 | 两次评估差异不大 |
1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359.55 | 475.84 | 116.29 | 725.17 | 650.15 | 75.02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基准日存货中的原煤市场价格相比购入成本大幅下降导致存货评估减值。 |
18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83.61 | 2,083.30 | 0.31 | 2,416.18 | 2,657.98 | 241.81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基准日,存货购进时间较早,之后价格大幅上涨,目前虽处于回落期,但仍高于原购进成本,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9 | 6 | 7 | 8=7-6 | 9 |
19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 287.10 | 317.43 | 30.33 | 25.27 | 207.82 | 182.55 | 1、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 2、本次评估增值,主要因存货购进时间较早,之后价格大幅上涨,目前虽处于回落期,但仍高于原购进成本,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
20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138.65 | 10,138.87 | 0.22 | 52,085.19 | 131,842.08 | 79,756.89 | 2、两基准日期间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损益,资产状况有变化。 3、本次评估因长期股权单位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
其中: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9,916.12 | 177,545.62 | 117,629.50 | 73,402.05 | 201,955.92 | 128,553.87 | 1、企业为新建矿山,两基准日期间企业资产状况有较大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2、本次评估因其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969.23 | 1,259.38 | 290.15 | 5,288.31 | 18,243.69 | 12,955.38 | 1、企业为改建矿山,两基准日期间企业资产状况有较大变化,净资产账面金额已差距较大。2、本次评估因其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 |
序号 | 被评估单位 | 2007年10月31日 | 2008年9月30日 | 两次评估差异原因 |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账面净资产(万元) | 净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增减值(万元) | |||
1 | 2 | 3 | 4 | 9 | 6 | 7 | 8=7-6 | 9 |
21 | 山西鸿光除杂有限责任公司 | 705.68 | 703.79 | 1.89 | 741.35 | 732.73 | 8.62 | 两次评估差异不大 |
22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 | - | - | 31,164.36 | 40,959.65 | 9,795.29 | 2007年10月31日未纳入改制资产范围。本次评估因其矿权评估增值使评估增值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