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9月30日收到肖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肖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4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9月30日10点,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市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5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25.4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李嘉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集中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赵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汤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宫国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郑本席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蓓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陈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以同意508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凌湧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李嘉俊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赵海先生:1959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职称,曾任沈阳东大新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东北大学教授,博导。
汤闯先生:194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
宫国魁先生,1948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中国航空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地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地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本席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连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上海泓泽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王蓓莉女士: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久而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现任上海泓泽世纪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陈路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1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曾任中国物资储运西安公司黑色金属市场部经理,北京销售分公司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瑞森集团总裁助理、总经理;金花股份(600080)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投资与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凌湧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华资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明朗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现任摩奇地带控股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4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其中8名董事(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杨金观代为行使表决权),高级管理人员,监事3人到场参加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选赵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公司新任董事会已产生,对部分委员会委员进行更换,具体方案如: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董事长赵海,委员独立董事胡俞越、独立董事杨金观、董事宫国魁、董事汤闯;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立董事陈路,委员独立董事杨金观、董事李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胡俞越,委员独立董事陈路、董事汤闯。审计委员会未发生变化。
3、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北京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方便工作,公司决定在北京设立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为:赵海。
4、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云先生提名,并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现根据相关要求聘请郑本席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请陈曦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有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5、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预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现拟对董事、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进行相应调整,方案为: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0000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0000元人民币。该预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现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相应调整,并由总经理制定非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薪酬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总经理工资不超过40000元/月,副总经理级别工资不超过30000元/月。(关联利益人董事、总经理李云,董事、副总经理郑本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事宜。
经审阅新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郑本席女士和财务总监陈曦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新聘任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公司新聘任的副总经理郑本席女士和财务总监陈曦先生的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均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提议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调整的年度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
三、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有关事宜。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相应调整,并由总经理制定非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薪酬体系,调整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
独立董事:杨金观、胡俞越、王开定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郑本席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连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上海泓泽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陈 曦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42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在北京召开。
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选凌湧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监事年度津贴的预案》。公司监事会现拟对监事的年度津贴进行相应调整,方案为:监事津贴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该预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凌湧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华资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明朗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现任摩奇地带控股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