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海外
  • 5:信息披露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市场
  • 9:市场趋势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009 10 9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要闻
    长假消费凸显催化效应 折射中国经济加速回暖
    个人买卖股票等金融商品
    免征营业税
    紧跟欧盟贸易保护步伐
    美对我无缝钢管开展双反调查
    9月份PMI指数达54.3%
    连续7个月位于扩张区间
    谢旭人: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基调不变
    汽车:日均看车量增三成
    易纲:
    IMF应建立份额自动调整机制
    “十一”长假实现
    消费品零售额5700亿元
    楼市:长假期间略显“秋凉”
    旅游:出境游人数同比大幅增长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个人买卖股票等金融商品免征营业税
    2009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个人从事外汇等金融商品买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个人从事炒股等金融商品买卖的鼓励,对于股市来说是个利好。

      根据通知,两部门将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据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多征税款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分析人士认为,个人炒股免收营业税,对于A股市场来说属于利好消息。A股市场上季度表现不佳,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还未完全消退,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股市,也对经济的企稳回升有帮助。

      国务院于去年11月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原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买卖外汇、证券及期货等金融商品的利润征收营业税。暂行条例出台后,曾有相关人士指出,全球金融危机仍在深刻影响我国经济,我国股市也经历了去年的大幅下挫,因此不宜对个人征收营业税,应尽快出台免征个人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政策。

      通知还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这四种情况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