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锁炳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加安徽种子酒总厂政策性破产整体财产拍卖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基本情况
安徽种子酒总厂始建于1949年,前身是阜阳县酿酒总厂,系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国有独资企业。该厂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河滨路302号,现为阜阳市属国有大二型企业。该厂主要经营白酒、酒精、纯净水的制造与销售等;主导产品系列白酒,下辖包装车间、瓶盖车间、酿酒车间等5个车间。近几年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主要生产低档白酒,税负加重,市场严重萎缩,人员包袱和债务沉重等多方面原因,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2007年11月1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下达重庆长安实业有限公司等270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2007]24号),同意安徽种子酒总厂实施政策性破产。2008年9月18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阜民破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申请人安徽种子酒总厂破产。
2009年8月13日,安徽种子酒总厂破产清算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徽种子酒总厂破产财产的处置作了专题研究,同意对安徽种子酒总厂相关资产进行整体拍卖。2009年9月30日,安徽种子酒总厂破产清算组与安徽警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拍卖合同,委托其对上述资产进行拍卖。2009年10月1日《颍州晚报》刊登了拍卖公告。
2、拍卖方式
整体拍卖。评估后的资产去除预付帐款、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后的参考价为1555万元。
安徽华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接受安徽种子酒总厂清算组委托,对安徽种子酒总厂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土地使用权不列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
A | B | C | D=C-B | ||
流动资产 | 1 | 528.58 | 2,494.38 | 569.42 | -1,924.96 |
长期资产 | 2 | 330.00 | 320.50 | 320.50 | 0.00 |
固定资产 | 3 | 3,200.79 | 2,077.56 | 829.53 | -1,248.03 |
其中:在建工程 | 4 | -3.82 | 0.00 | 0.00 | 0.00 |
建筑物 | 5 | 2,516.46 | 1,541.75 | 506.07 | -1,035.68 |
设备 | 6 | 688.15 | 535.81 | 323.46 | -212.35 |
无形资产 | 7 | 38.15 | 838.59 | 0.00 | 838.59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8.15 | 838.59 | 0.00 | 838.59 | |
资产总计 | 4,097.52 | 5,731.03 | 1,719.45 | -4,011.58 |
3、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安徽种子酒总厂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人,且地理位置与本公司相邻,部分资源可以互相利用,如果本次竞买成功,可以较低成本获得目前公司所需白酒及瓶盖生产设备,有效地解决部分关联交易问题,有利于优化资源管理。同时,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生产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4、其他事项
根据安徽警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刊登在《颍州晚报》的拍卖公告显示,标的物金额参考价为人民币1555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