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对中国紫铜管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获悉以CERRO FLOW PRODUCTS INC 、KOBEWIELAND COPPER PRODUCTS LLC、MUELLER COPPER TUBE PRODUCTS INC 为首的美国本土铜管生产商于2009年9月3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商务部进口管理局(“商务部”或“DOC”)递交了对来自中国、墨西哥的所有外径小于12.13英寸,长度大于或等于6英寸的铜管(美国海关进口HS编码为:7411101030、7411101090、8415908065、8415908085,按中国产品分类为紫铜管)发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诉书,该申诉书涉及的企业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9年9月30日,ITC损害调查立案。
根据美国反倾销案程序,本案调查程序自2009年9月30日起将历时一年左右。预计ITC于2009年11月份作出损害初裁,如初裁认定无损害,则全案终止;反之,则将由DOC继续进行倾销幅度调查,并依次作出初裁(预计2010年3月或4月)、终裁(预计2010年5月或9月),最终经由ITC 作出损害终裁(预计2010年7月或10月)。一旦美国官方(ITC和DOC)最终认定中国出口的紫铜管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同一行业造成损害的,将对中国反倾销调查项下输美紫铜管征收一定幅度的反倾销税。
2008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美国出口紫铜管数量为15,479吨,占其总销量的10.52%;2009年上半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美国出口紫铜管数量为5,622吨,占其总销量的7.87%。
目前,公司就该诉项已启动应对程序,决定聘请专业的律师机构应对此次反倾销法律事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持续披露美国紫铜管反倾销案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