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上升。
2、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09 年7-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调整前) | 上年同期 (调整后) | 增减变动(%) | |
2009年7月1 日—2009年9 月 30日 | 2008年7月1 日—2008年9 月 30日 | 2008年7月1 日—2008年9 月 30日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净利润 | 约9,500万元—10,500万元 | -2,088.89万元 | -892.5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 0.17元—0.19元 | -0.04元 | -0.02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2009 年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调整前) | 上年同期 (调整后) | 增减变动(%) | |
2009年1月1 日—2009年9 月 30日 | 2008年1月1 日—2008年9 月 30日 | 2008年1月1 日—2008年9 月 30日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净利润 | 约19,500万元—20,500万元 | 2,539万元 | 3,640万元 | 增长600%—750% | 增长400%—500% |
每股 收益 | 约 0.35 元—0.37元 | 0.05元 | 0.07元 | 增长600%—750% | 增长400%—500% |
说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合并范围,本公司持有长城香港99.9999%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为此本公司将长城香港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受该调整因素影响,上年同期净利润调整为3,640万元。本公司将在2009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的调整说明。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着重提高运营效率,产品盈利能力有效提高,致使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本报告期受投资冠捷科技的收益增加影响,致使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9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4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于IBM的全球战略及供应链策略的调整,经公司研究,认为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ISTC)生产模式已发生变化,ISTC相关业务受调整影响较大,股东回报预期也相应减少。为了更集中资源发展本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充分衡量利弊后,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决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ISTC公司的全部20%股权。
2、本次交易的对方和价格均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
3、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尚需经具有相关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有权部门备案或核准,并履行挂牌程序。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ISTC公司的全部20%股权。
2、本公司与IB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于2004年12月合资成立ISTC,IB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以货币方式出资280万美元,持80%的股份,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70万美元,持20%的股份。
ISTC注册地为深圳市保税区海红道1号,经营业务范围是生产和销售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的部件和组件以及软件系统;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展览和系统集成;总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和转让;技术培训、测试、分析和咨询服务;为信息系统、网络系统及相关产品提供开发、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售后等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保税区内的分销和物流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贸易,保税区内贸易代理;与保税区外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直接进行贸易;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业务咨询服务,信息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和市场营销服务;从事来料加工业务。
ISTC公司无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ISTC公司2007年度及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 标 | 2007.12.31 | 2008.12.31 |
资产总额 | 115,116 | 25,470 |
负债总额 | 61,098 | 17,659 |
应收帐款 | 94,336 | 5,784 |
净资产 | 54,018 | 7,812 |
指标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1,040,235 | 35,880 |
主营业务利润 | 54,284 | 2,699 |
净利润 | 51,417 | 2,872 |
三、其他
该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但尚需经具有相关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有权部门备案或核准。待评估结果确定后,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综合衡量各种因素,拟定挂牌价格并再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4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10月1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拟出售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ISTC)股权的事宜进行了审议,通过了《转让ISTC20%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09-042)。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