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会董事十二位,实到董事十二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财务总监韩志浩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即日起生效。董事会认为,韩志浩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职,在完善财务管理、降低财务成本、加强经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韩志浩在财务总监岗位上的辛勤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决议二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叶国华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即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一致(叶国华简历附后)。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信元、孙持平、蒋志权、周耘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叶国华简历
叶国华,现年四十一岁,原任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叶先生于一九九一年加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历任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财务处成本会计科副科长、科长等职。一九九八年一月任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财务处处长。二零零一年十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叶先生于一九九一年七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叶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无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