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25号)等有关规定,金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金盛封闭”)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国泰金盛封闭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交所《关于同意金盛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深证复[2009]35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国泰金盛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金盛
交易代码:184703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9年10月19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9年10月16日,即在2009年10月16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泰金盛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本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国泰金盛封闭自2009年7月21日0时起至2009年8月20日17时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8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25号)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9月16日发布了《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国泰金盛封闭的上市交易,获得深交所《关于同意金盛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深证复[2009]35号)同意。
三、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修改
1、自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更改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原《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2、自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国泰金盛封闭转型成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在集中申购期,投资人可以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的集中申购业务,在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亦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之后,原国泰金盛封闭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办理。原国泰金盛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没有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只能进行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份额的赎回。
(三)注意事项
1、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交易后至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基金开放赎回并上市前,投资人无法通过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结算TA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国泰金盛封闭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国泰金盛封闭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自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0211”。但在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原国泰金盛封闭基金份额在深交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及代码,简称为“国泰金盛封闭”,场内简称为“基金金盛”,代码为“184703”。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起,原国泰金盛封闭名称变更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LOF)”,场内简称为“国泰小盘”,代码为“160211”。
2、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期间及上市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与代码办理集中申购、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
传真:021-385618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关于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最新名单可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021-385690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网上
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参加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推广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及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以下基金产品的投资者享有优惠。
二、适用基金及代码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020001 |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020002 |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 |
020003 |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020005 |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020009 |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20010 |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1 |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20011 |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20018 |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 |
020019 |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 |
020015 |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即0.6%≤优惠费率=原申购费率×优惠折扣);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基金定投、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不适用本活动的优惠费率。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民生银行网上交易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银行
网址: www.cmbc.com.cn
客服电话:95568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该活动解释权归民生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民生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