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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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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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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8版:信息披露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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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ST嘉瑞     公告编号:2008-043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近日,本公司收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2009年9月8日对本公司发出的《担保责任解除确认函》。

      本公司于2004年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为期一年的担保责任。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6日后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贷款担保方中已无须本公司提供担保,即:本公司2008年4月16日之前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贷款的担保责任也自动解除。

      二、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诉本公司、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公司”)、洪江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6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事项(该诉讼事项已公告于2004年12月17日《证券时报》),现将有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诉本公司、金利公司、洪江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借款担保纠纷事项,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22日作出了(2001)怀中经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认定本公司应在对金利公司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对金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因不服提起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8日作出(2002)湘民二终字第60号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金利公司于2002年9月5日向洪江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故发回重审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的第十九条,将本案移送至洪江市人民法院,与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还债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诉本公司对金利公司注册资金不实一案一并审理(该诉讼事项已公告于200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亦将争议债权作破产债权向洪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了申报。

      2008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清算组就上述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洪江市人民法院就此下发了相关裁定(该裁定已公告于2008年11月20日《上海证券报》)。

      2009年1月16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说明》,内容如下:鉴于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已依法由洪江市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且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就该案所涉债权已向洪江市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因此本院已将该案交由洪江市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依法处理,对此案本院已作结案处理。

      上述纠纷经本公司近日再次核实,根据以上书面文件证明已不复存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出具的《担保责任解除确认函》

      2、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说明》

      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2002)洪法民二破执字第05-26-02号《民事裁定书》

      4、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2002)洪法民二破执字第05-2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09-04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由于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 《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回复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在湖南省政府与监管部门的协调和支持下,积极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拟引进的资产重组方为北京天润置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置地”)和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晖公司”)。

      我公司、天润置地、湘晖公司就资产重组事宜已基本达成一致,并聘请中介机构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本公司置出资产,以及拟置入本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目前此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重组方案已初步拟定,正在履行公司内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中。

      公司目前的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我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