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4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12日,公司接到第三大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贷款事宜披露如下:
2009年9月22日,本公司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质押的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5%)解除了质押,同时为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将持有的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0,0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2%)股进行了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9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2009年9月30日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将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质押的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6%)解除了质押。截止目前,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2%)。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