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0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决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房产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1、子公司上海新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创业”)拟出售其所拥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拟出售房产”或“该房产”)。
2、拟出售房产坐落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311号1C、2C、1D、2D,总建筑面积5581.64平方米,其中1C2485.88平方米、2C2526.11平方米、1D246.85平方米、2D322.80平方米。竣工日期为1997年4月24日,房屋用途为商业。目前, C座1层及D座(1C、1D及2D)共计3055.53平方米已出租, C座2层(2C)2526.11平方米闲置。截止2009年8月31日,该房产账面净值为7545.73万元。
3、公司近两年来力求解决公司主业不突出和战略定位不明确的问题,鉴于目前上海房地产价格处于高位,出售该房产符合公司战略部署,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4、该房产的出售方式是以房产评估价格为基础,由新天创业按照有关程序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挂牌交易,确定受让主体后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5、该房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现金资产增加,同时产生一定的盈利,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子公司出售房产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О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