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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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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版: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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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版:披 露
    关于就《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今日停牌公告
    关于2005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七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2009年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信息披露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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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2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17”,证券简称为“国债0717”,是2007年10月发行的5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4.0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4.00元。

      二、本所从10月14日起至10月22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0月2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0月22日除息交易,并于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717”。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