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津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奖惩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3亿元,用于本外币流贷、银行承兑汇票等值人民币3.5亿元(敞口额度),国内保函、信贷证明39.5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成都分部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9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