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企业债比例上调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媛娜 ○编辑 杨刚
⊙记者 秦媛娜 ○编辑 杨刚
近日,各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下发的一份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例做了上调,由之前的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40%。
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这一调整有助于增加保险机构对于企业债券的需求,但是短期内影响可能并不十分明显。
因为此前30%的比例上限,已经能够满足多数机构、特别是大型保险公司的企业债券投资需求。尽管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这两年一直呈现快速膨胀之势,但是受制于投资品种方面的一些限制,并非所有企业债券均能够进入保险资金的投资视线,例如对于无担保债券,保险公司的投资就受到了一系列的制约。
此外,对于不同担保方式、不同发行人发行的各种细分类别的企业债券,保险公司在投资时也有着各不相同的投资比例限制,“基本上在总量计算之前,各种单笔限制就已经在规模上起到控制作用了,”保险公司交易员称。
而且,此次调整对于不同规模的保险机构来说,可能意义也有不同。因为对于大型机构来说,资产规模庞大,要用足40%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也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因此不够用的可能性不大。而对于中小机构来说,企业债券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收益率水平,吸引力很大,因此一旦配置增加,较容易触及红线,此次规模上调对他们来说利好作用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