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9家创业板企业今日发行,首批103家受理企业中通过发行审核并获得批文的28家公司受到市场的热捧,发行市盈率逐批创出新高。高市盈率,体现出询价对象对创业板公司高成长性的肯定,但作为“高成长”的孪生兄弟,“高风险”也将自创业板鸣锣的那刻起一并走入投资者视野。
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客观存在,它源自高科技创业企业与生俱来的特点,这一特点同时决定创业板市场应当是一个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风险偏好者的市场。创业板市场不仅需要有新制度、新公司、新运行模式,更需要新的认知方式、新的交易逻辑,以及新的投资心态。理性认知创业板市场特点、认知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对投资者无疑至关重要。
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公司自身的风险、非理性交易行为的风险、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而公司经营风险则有可能包括了经营失败、虚假信息披露,以及恶意欺诈的道德风险。
发行审核为创业板企业风险控制把好了第一道关。作为合规性审核,其宗旨在于风险揭示、风险披露,保证企业做出完善的陈述和披露,保荐人进行了尽职尽责的调查和核查,律师、会计师也出具了专业意见。发行审核及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使公司恶意欺骗、虚假信息披露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基本消除,使进入创业板市场的企业都具备发行条件的“合格生”。
但是,财务报表记录的只是一个公司的历史,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的却是一个公司的未来。发行募资完成只是一个开始,尽管进入创业板的公司都符合成长性、创新性的要求,但不一定尽善尽美,公司在经营中可能面临各种问题,从而导致经营失败;公司因为估值体系不健全、投资者缺理性,或者行业及法律、法规、市场制度环境等方面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风险,都是发审环节鞭长莫及,也不应交由发审环节解决的问题。
与主板企业相比,创业板企业在成长性、创新性、技术含量上胜出的同时,也具有经营历史短、规模小、业绩波动性大、抗风险能力较弱等短板。创业板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是创业板本身与生俱来、客观存在的,这也与这个市场本身的禀赋一一对应——有创新就有创新不成熟的风险、有成长就有成长不确定的风险。
由于处于起步初期,创业企业往往具有轻资产的资产结构,对某种技术、人才或者资源的依赖性较强,股权结构不稳定,公司治理不完善的特点,在相比主板退市比例更高、速度更快的制度安排下,购买者或将面临损失全部本金的可能性。
这些决定了创业板市场将是也应当是一个风险偏好者的市场。创业板投资者与主板投资者相比也应具备差异化的投资心态和交易逻辑,具备风险判断识别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并在履行完成一系列风险自我确认、适当的程序后再进入市场投资。(下转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