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中国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特别报道
  • 12:车产业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2009 10 16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16版:信息披露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份及1-9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收购人祝义材要约收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北生药业资产拍卖进展的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北生药业资产拍卖进展的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高CWB1”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提示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收购人祝义材要约收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09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南京中商        证券代码:600280         编号:临2009-022

      收购人祝义材要约收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收购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祝义材公告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37号),收购人祝义材(以下简称“收购人”)于2009年9月17日公告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向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商”)除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中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外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要约收购股份种类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1.0568,276,86447.57%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注1)11.057,177,0925.00%
    合计-75,453,95652.57%

    注1:2009年5月27日,收购人与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股份转让数量为16,005,329股。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前,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中商23,182,421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中商7,177,092股,占南京中商总股本的5%,该部分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实施前,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持有南京中商42,329,00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南京中商总股本的29.49%,为南京中商的控股股东。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为履行因收购人协议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中商16,005,329股股份(占南京中商总股本的11.15%)及南京中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中商9,753,561股股份(占南京中商总股本的6.79%)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南京中商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

    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为:2009年9月21日~2009年10月20日。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要约收购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10月16日、10月19日、10月20日)内,南京中商股东仍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预受,但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操作流程

    1、南京中商股东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2、南京中商股东可通过电话、网上或券商营业部柜面委托方式,在要约期内的正常交易时间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3、南京中商股东申报过程中须关注下列要素内容(预受要约):

    申报简称申报类型申报代码要约收购价格
    中商收购预受要约70601111.05元/股

    (1)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类型为撤回预受要约。

    (2)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买入,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卖出。

    五、预受要约情况

    1、截至2009年9月25日(自要约期开始第5个交易日)下午三点整,未有南京中商股东申报预受要约,预受要约数量合计为零股。

    2、截至2009年9月30日(自要约期开始第8个交易日)下午三点整,未有南京中商股东申报预受要约,预受要约数量合计为零股。

    3、截至2009年10月14日(自要约期开始第12个交易日)下午三点整,未有南京中商股东申报预受要约,预受要约数量合计为零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刊载于2009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以全面要约方式收购南京中商股票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收购人:祝义材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