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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09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自2009年10月16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浙商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始为所有投资者办理以下业务:

    一、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上述基金同时适用于以下浙商银行开办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注:2009年10月19日嘉实回报混合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自该日起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LOF)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浙商银行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浙商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浙商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T+3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为T+3日)到浙商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浙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浙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浙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军阳

    电话:(0571)87659084

    传真:(0571)87659188

    服务热线:95105665

    网址:www.czbank.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6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回报混合开办定投及有关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09年10月19日起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代销机构和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简称:嘉实回报混合,基金代码070018)。

    一、适用投资者

    本基金开办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适用个人投资者或/和机构投资者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办理场所

    自2009年10月19日起,投资者可到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或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应代销机构及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的有关规定。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通过相关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基金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序号代销机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含本数,元)金额级差要求

    (超过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的部分)

    1中国银行100
    2中国建设银行100
    3交通银行300
    4招商银行300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100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500
    7兴业银行100
    8中国民生银行300
    9中信银行100
    10深圳发展银行100
    11北京银行300
    12平安银行100
    13宁波银行100
    14青岛银行100
    15东莞银行200
    16广东发展银行100
    17临商银行100
    18温州银行100
    19杭州银行100
    20浙商银行100
    21华泰证券300
    22招商证券100
    23东北证券100
    24国泰君安证券100
    25中国银河证券100
    26中信建投证券100
    27华泰联合证券100
    28兴业证券100
    29中信金通证券100
    30广发证券100
    31海通证券100
    32广州证券100
    33中信万通证券300
    34平安证券100
    35瑞银证券10万
    36华鑫证券100
    37国联证券500
    38湘财证券100
    39德邦证券300
    40华龙证券100
    41南京证券500
    42长城证券300
    43中原证券100
    44国盛证券100
    45万联证券200
    46齐鲁证券500
    47山西证券200
    48恒泰证券300
    49光大证券100
    50中山证券100
    51厦门证券100
    52华宝证券100
    53安信证券300
    54东莞证券100

    各家代销机构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申购费率的规定,但下列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措施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广发证券、齐鲁证券。

    (二)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1、支持银行卡

    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银行卡包括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借记卡。

    2、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本基金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均按申购金额分档,分别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80%(招行借记卡持卡人)和50%(建行龙卡持卡人),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3、金额限制

    个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500元人民币(含500元),如超过上述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则其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不设金额级差。

    四、交易确认

    以投资者的实际扣款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的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相关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或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查询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五、业务咨询

    序号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1中国银行95566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95533www.ccb.com
    3交通银行95559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95555www.cmbchina.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www.psbc.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www.spdb.com.cn
    7兴业银行95561www.ci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95568www.cmbc.com.cn
    9中信银行95558bank.ecitic.com
    10深圳发展银行95501www.sdb.com.cn
    11北京银行(010)96169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平安银行400-669-9999www.pingan.com
    13宁波银行96528,962528上海地区www.nbcb.com.cn
    14青岛银行(0532)85709799www.qdccb.com
    15东莞银行96228www.dongguanbank.cn
    16广东发展银行(020)38322222www.gdb.com.cn
    17临商银行400-699-6588www.lsbchina.com
    18温州银行(0577)96699www.wzbank.cn
    19杭州银行400-888-8508www.hzbank.com.cn
    20浙商银行95105665www.czbank.com
    21华泰证券95597www.htsc.com.cn
    22招商证券400-888-8111、95565www.newone.com.cn
    23东北证券4006000680www.nesc.cn
    24国泰君安证券400-888-8666www.gtja.com
    25中国银河证券400-888-8888www.chinastock.com.cn
    26中信建投证券400-8888-108www.csc108.com
    27华泰联合证券(联合证券)400-888-8555www.lhzq.com
    28兴业证券400-888-8123www.xyzq.com.cn
    29中信金通证券(0571)96598www.bigsun.com.cn
    30广发证券95575www.gf.com.cn
    31海通证券95553www.htsec.com
    32广州证券(020)961303www.gzs.com.cn
    33中信万通证券(0532)96577www.zxwt.com.cn
    34平安证券95511www.pa18.com
    35瑞银证券400-887-8827www.ubssecurities.com
    36华鑫证券(021)62163333

    (029)68918888

    www.cfsc.com.cn
    37国联证券400-888-5288www.glsc.com.cn
    38湘财证券400-888-1551www.xcsc.com
    39德邦证券400-888-8182www.tebon.com.cn
    40华龙证券(0931)4890619www.hlzqgs.com
    41南京证券400-828-5888www.njzq.com.cn
    42长城证券400-666-6888www.cc168.com.cn
    43中原证券967218www.ccnew.com
    44国盛证券(0791)6285337、6283827www.gsstock.com
    45万联证券400-888-8133www.wlzq.com.cn
    46齐鲁证券95538www.qlzq.com.cn
    47山西证券400-666-1618www.i618.com.cn
    48恒泰证券(0471)4961259www.cnht.com.cn
    49光大证券4008888788www.ebscn.com
    50中山证券(0755)82943750www.zszq.com.cn
    51厦门证券(0592)5163588www.xmzq.cn
    52华宝证券4008209898www.cnhbstock.com
    53安信证券4008001001www.essences.com.cn
    54东莞证券(0769)961130www.dgzq.com.cn
    55嘉实基金400-600-8800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6日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18日生效,根据《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10月19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简称:嘉实回报混合,基金代码070018)。

    一、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万元1.5%
    50万元≤M<200万元1.2%
    200万元≤M<500万元0.8%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均按申购金额分档,分别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80%(招行借记卡与建行龙卡持卡人)、70%(金穗卡持卡人)及50%(工行借记卡持卡人自2009年10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15:00止),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办理时间为:9:30-15:00;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单笔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365天0.50%
    365天≤M<730天0.25%
    ≥730天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三、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上海银行。

    (三)代销券商

    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原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国都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 、江南证券、财富证券、中信金通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南京证券、信泰证券、东海证券、浙商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安信证券、恒泰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齐鲁证券、财通证券、国金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华西证券、世纪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

    (四)嘉实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持农行金穗卡、建行龙卡、中国银行借记卡(除深圳外的广东地区)、广发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招行借记卡、浦发东方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北京银行卡、昆明商行卡、南京银行卡、杭州商行卡、长沙商行卡、上海农村商行卡、顺德农信社卡、金华商行卡、温州银行卡、济南商行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四、基金净值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09年10月19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提示

    1.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告仅简要说明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2009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A09-12版、2009年7月10日《上海证券报》C3-C6版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载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

    3.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www.jsfund.cn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