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9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刘正浩、郭魁元、宋金球、李运丁、潘瑾、孙坤、杨德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浩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
为配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特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1)开户单位: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兰州道支行
账号:0302010819300121272
(2)开户单位: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平山道支行
账号:120906560910501
(3)开户单位: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
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
以上三个专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