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态势日趋明显
(上接1版)切实防范新开不合格账户和营销人员欺诈误导、代客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促营销活动规范进行。其次,以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新起点,切实提高对客户行为的合规管理水平。各公司要建立完善客户分类和金融产品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签约、开户行为并加强监督检查,向客户提供适当产品和服务。第三,妥善处理客户投诉,高度重视媒体报道,促进合规管理。第四,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努力防范公司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内幕信息的不当使用。第五,加强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管理,防范业务和产品创新中的违规行为。第六,完善合规管理措施,确保投资银行业务合规开展。为促进投行履行市场“看门人”责任,各公司要完善项目承揽、业务执行、尽职调查、内部审核、持续督导等制度,建立关键业务环节的制衡机制,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大力推动证券公司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尚福林对监管工作提出了若干要求:
从明年起,将合规管理实施状况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作为日常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案件查处、事故分析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保持足够的监管压力,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完善合规管理。为此,应及时快速查处券商违法违规行为,并扩大执法工作内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检查公司制度、流程的健全和有效性,调查合规管理工作的尽责程度。
特别是,对券商的违规行为,区分“自查自纠”、“自查他纠”、“他查自纠”、“他查他纠”等情形,采取轻重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公司自己发现、自己纠正并及时报告的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免于处理。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先与公司合规总监沟通,要求公司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堵塞漏洞、报告结果,并视公司查处情况进行处理;公司查处整改不力的,监管机构必须立即启动外部查处程序。公司对自身或员工的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实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尚福林同时督促监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监管对象监督,并强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回答了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
在总结行业发展经验教训,借鉴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于2007年4月选择7家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制度试点。2008年初,证监会要求所有券商在当年年底前建立合规管理制度。2008年7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为总结试行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证监会召开了此次座谈会。全国106家证券公司负责人和合规负责人,证券监管系统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