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
我们通常所说的共同基金,在它的出生地有着另外一个名字——单位信托(Unit Trust)。在封建时代的英国,这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诞生的委托理财关系成了基金的雏形。当时,许多虔诚的教徒们自愿在死后将土地捐献给教会。12世纪,英王亨利三世颁布《没收条例》,规定凡以土地捐赠给教会者必须事先申请得到领主或君主的许可,否则予以没收。于是,教徒们将土地赠送给第三者,由其将从土地中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这种委托关系称为“U-Se”(尤斯制),就是现代信托业的原型。17世纪晚期开始,基于封建制度上的土地束缚逐渐消失,信托的作用开始从财富传承向财富增值发展。
19世纪,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达到了强盛的顶峰,个人财富迅速积累,但信托长期停留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阶段,且信托财产一般仅限于土地等不动产。为了满足理财和对外投资的需求,1868年11月,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诞生,这是世界上第一只通过集合小额投资人资本从而取得规模投资效应的集资计划。
1873年苏格兰人富来明经过实地的考察后,认为美国铁路建设急需大量的资金,于是,在丹地创办了“苏格兰美洲信托”,聘请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专门投资于美洲新大陆的铁路债券。“苏格兰美洲信托”共发行3000单位,每单位100英镑,由于当时英国的“统一公债”利率仅为2%,而苏格兰美洲信托则提供6%的保息,因而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其受益凭证被抢购一空。基金第一次成为一种专门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
随后,英国投资信托基金迅速发展起来。到1875年,已经有18个类似的基金产生,资本总额超过650万英镑。当时英国的基金多以契约型为主,主要投资于债券类工具,并提供半固定性的收益。19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陷入危机,致使英国的许多基金无法向投资者支付利息,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必要改变目前的收益分配方式。1879年英国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法》,这是基金历史上的一次大转折,以前的契约型的投资信托相继转换为公司形式,收益分配方式也由原来按照契约支付确定利息改为分配股息,公司型投资基金从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