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14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一致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爱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105,842,894.39 | 4,309,310,441.45 | 18.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534,131,723.59 | 1,560,788,252.77 | 12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263 | 1.479 | 53.0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7,307,285.43 | -19.9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58 | -46.0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217,573.16 | 130,665,124.91 | -6.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8 | 0.089 | -19.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8 | 0.089 | -19.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8 | 0.089 | -19.1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3.70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60 | 3.68 | 减少2.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4,431.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3,474.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3,514.5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586.1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78.01 |
所得税影响额 | -171,762.40 |
合计 | 515,287.2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5,013户,其中A股88,289户,B股36,724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辽宁省投资集团公司 | 36,792,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营口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 12,05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营口鑫达投资有限公司 | 9,030,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8,352,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7,3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 | 5,4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369.84%,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46.56%,主要是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113.47%,主要是对大客户增加信用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41.30%,主要是三、四港池西防波堤工程及205、206通用散杂货泊位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50.08%,主要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42.51%,主要是本期支付所致;
7、预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64.36%,主要为款项尚未结算所致;
8、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60.02%,主要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9、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58.84%,主要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0、股本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7.97%,主要是本期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及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所致;
11、资本公积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546.47%,主要是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2、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6.86%,主要是本期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本期实现净利影响所致;
13、财务费用本报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3.67%,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05.19%,主要是收到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54.41%,主要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 年9 月21 日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发行短期融资券12 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负责承销。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利率依市场化方式确定。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根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后,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截止报告日,公司正积极运作该项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改承诺:
1、原非流通股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锦州石油化工公司(该公司已将股权于2008年无偿划拨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G+12个月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同时,增加如下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除非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不计公司A股全天停牌交易日)收盘价在4.87元/股(为公司刊登股改说明书日前6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120%,以后遇除权、除息时作相应调整)之上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2、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各股东完全按照所承诺的条件履行。
二、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中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结束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根据本合同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履行情况:完全按照其所承诺的事项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