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
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
推进和加快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首先要大力发展碳金融,这包括商业银行应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及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
在当今全球金融危机下,“经济再平衡”预示了我们必须适时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即促使实体经济实现从“高碳”向符合气候改善要求的“低碳”转型,这为“低碳经济”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这也成为G20匹兹堡峰会与会国的一致共识。
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在这场全球性“低碳经济”的革命中掌握制胜高点呢?在笔者看来,关键是要通过发展碳金融(carbon finance)来掌握碳交易的全球定价权。在此,碳金融是指与碳特别是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做“碳融资”,这包括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和碳指标交易等。因此,我国要推进和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以此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首先就需要大力发展碳金融。据此,我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商业银行应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同时要积极创新贷款管理机制以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需求。由于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碳金融”主要是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的一种金融活动。因此,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是否敢于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这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至关重要。
尽管现在大家都在打“绿色信贷”这张牌,但从节能减排贷款所占贷款总额比重明显偏低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但是,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是个例外。其中,兴业银行早就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联手推出了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的信贷品种,并于2008年10月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
但鉴于低碳经济发展不仅可以拓宽商业银行的贷款产品范围和金融服务内容,而且还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这包括推进贷款管理机制的创新(如制订和开发适合我国节能减排项目的新贷款管理办法和管理技术等),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对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这对商业银行而言并非无利可图。
二是除银行信贷支持之外,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也是支持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从目前来看, A股市场中具有低碳经济概念的上公司占比很小,而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的筹资活动限制也亟待突破。这表明,与目前商业银行对低碳经济的贷款支持力度远远还不够相比,当下我国以直接融资手段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显得更为“滞后”;与低碳经济所占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相比,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是极不相称的。 由此看来,加大对低碳经济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已刻不容缓。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我们不妨将耗能和碳排放量标准作为公司上市必须达到的强制性指标之一,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节能减排”的硬约束;二是鼓励和扶持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并予以强大的资本支持,这包括二级市场融资和风险投资等;三是要允许符合发债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以获得债券市场的资金支持。
三是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促进碳金融进一步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与欧美国家在碳交易市场发展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为我国现已形成的碳交易市场,主要还是以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为代表且基于项目的交易,而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
因此,在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过程中,一是要逐步增加现有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内容、丰富市场结构及扩大市场规模,尽快构建我国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二是要研究和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据此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强化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适时推出碳交易的衍生工具,以此来提升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的定价能力;三是应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使人民币逐步成为碳交易的计价和结算货币,推进碳交易人民币计价的国际化进程。
有鉴于此,大力发展碳金融,加快构建与完善我国的碳金融制度,这对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及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变革都意义重大,最终还将有助于使低碳经济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