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婧妤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7日在京表示,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已经批准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并于23日举行开板仪式。他指出,应在认真汲取国际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同时,从我国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并充分认知创业板的特点和风险,促进创业板平稳推出和可持续发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举行开板仪式并不意味着创业板正式挂牌。按照相关规定,创业板启动需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履行相关核准程序。证监会完成对深交所设立创业板的批复,意味着创业板的整个制度体系安排、法规体系已经完备,创业板的启动是国务院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也是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参照2004年中小板设立时的做法,创业板的启动也是“先有板,后有市”。
深交所负责人昨日透露,23日创业板正式宣布启动后,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对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审议,经深交所批准同意,于26日刊登上市公告书,10月30日,深交所将举行创业板开市仪式,届时首批创业板公司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尚福林在17日举行的“2009中国创业板投融资与中小企业论坛”上指出,推出创业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巩固经济复苏成果,推动自主创新型国家战略有效落实,也有助于新兴产业和新企业快速成长、培育和完善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有40多个创业板市场,成功的并不是很多。”尚福林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板市场建设要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同时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相结合,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创业板市场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因此必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教训,从我国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平稳推出和可持续发展。
尚福林特别强调,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不同,确有它的特色和与主板不同的风险,市场各参与方都须引起重视,加强对创业板市场风险的认识、理解和防范。(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