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28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通证券”)签订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协议》,并为我公司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梅花集团”)事宜(以下称“本次吸收合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参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向国家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核查,而在2009年5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放了一则《良田变成污水坑》的社会新闻报道,内容涉及梅花集团环保问题,因此5-9月期间,梅花集团针对环保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并聘请了环评机构制作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目前环评机构出具了技术报告,并已经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海通证券作为我公司财务顾问,希望在梅花集团取得国家环保部门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环保核查批准文件后,方能出具财务顾问意见并报送申报材料。由于双方在该事项上存在分歧,经双方友好协商,于近日双方签署了《关于解除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书》。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按计划顺利进行,公司将尽快重新聘任财务顾问,按规定披露相关的文件,此次更换财务顾问不会影响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解除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书》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