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程序存分歧 五洲明珠解约海通证券
2009年10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彭友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彭友 ○编辑 裘海亮
五洲明珠今日披露,公司与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近日签署了《关于解除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书》。
2009年4月27日,五洲明珠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协议》,并为公司吸收合并梅花集团事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据了解,五洲明珠吸收合并梅花集团需要参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向国家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核查,而在2009年5月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放了一则《良田变成污水坑》的社会新闻报道,内容涉及梅花集团环保问题,因此在5至9月期间,梅花集团针对环保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并聘请了环评机构制作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目前环评机构出具了技术报告,并已经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洲明珠表示,海通证券作为公司财务顾问,希望在梅花集团取得国家环保部门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环保核查批准文件后,方能出具财务顾问意见并报送申报材料。由于双方在该事项上存在分歧,双方故签署了解除《财务顾问协议》的协议书。
五洲明珠称,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按计划顺利进行,公司将尽快重新聘任财务顾问,按规定披露相关的文件,此次更换财务顾问不会影响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