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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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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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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3版:信息披露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友邦华泰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多交易账户系统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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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10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新增信达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证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09年10月23日起信达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二、代销机构网点:

      信达证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46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上海、北京、广州、蚌埠、佛山、茂名、深圳、湛江、海口、常州、南京、本溪、朝阳、大连、丹东、阜新、葫芦岛、辽阳、盘锦、沈阳、铁岭、营口、成都、天津、杭州(如有变化请以信达证券公告为准)。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循信达证券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达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信达证券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09年10月23日起平安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霍兆龙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http://www.pingan.com/bank/

      二、代销机构网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深圳、上海、福州、厦门、泉州、广州、杭州。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循平安银行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http://www.pingan.com/bank/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平安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9】759号文批准,于2009年8月2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9年10月1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基金本次发行净认购额为933,696,357.89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9年10月2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共计336,351.64元,已全部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共计有效认购户数17,676户。按照每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934,032,709.53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10月20日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9】676号文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始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