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大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婷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5,214,123.19 | 1,179,366,521.56 | 3.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02,039,842.39 | 805,091,217.48 | -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608 | 1.6141 | -0.3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292,766.24 | -22.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27 | -22.3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093.17 | -3,051,375.0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04 | -0.006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06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04 | -0.0061 | 不适用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28 | -0.3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29 | -0.38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556.18 |
所得税影响额 | -8,040.36 |
合计 | 45,515.8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20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南京阿咪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程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860,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维时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孟令翠 | 2,391,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传辉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雅泉 | 1,951,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爱慧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春芳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翠玲 | 1,36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仁平 | 1,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报告期比 大幅度变动原因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79,465,113.52 419,983,603.91 -33.46 大豆加工销售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223,678,377.03 359,505,519.99 -37.78 收入减少从而导致成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29,320,743.26 5,479,420.86 -35.53 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项目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大幅度变动原因
上年度期末增减(%)
应收帐款 71,103,098.90 28,474,338.82 149.71 应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8,687,654.99 12,506,947.81 49.42 尚未收回的租金所致
应付帐款 57,511,682.30 35,243,686.99 63.18 应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帐款 12,602,609.24 5,669,451.71 122.29 预收的货款所致
应付利息 9,574,399.80 4,814,530.36 98.86 计提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 62,860,792.96 45,416,458.59 38.41 往来欠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考虑由于国家土地相关政策变化致使公司前期所收购黄河公园项目土地权属目前难以变更,公司原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黄河公园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至今仍未履约完毕,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商洽解决上述存在问题的方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和上海程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工大高新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持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公司股改方案通过于2007年2月13日复牌至今,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订。鉴于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公司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