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岳慧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8,227,815.95 | 399,239,712.54 | -2.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73,761,397.83 | 284,025,825.78 | -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47 | 0.49 | -4.0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002,236.69 | 22.2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 | 22.2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29,386.70 | -10,264,427.95 | -27.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94 | -0.0177 | -27.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17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94 | -0.0177 | -27.0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98 | -3.75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3.79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972.00 | 报告期内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收到的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的扶植资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23.20 | |
合计 | 111,348.8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9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吴鸣霄 | 10,000,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南大宏物业投资公司 | 4,572,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4,548,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巨化集团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 3,146,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新锋 | 3,107,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 | 2,8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华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504,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欧玛实业有限公司 | 1,976,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耿道洪 | 1,470,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 1,14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结转的售房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利息,而本报告期无此项费用发生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的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已计提坏帐的往来款,而本报告期无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曾于2009年6月8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了进一步论证工作。经论证,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尚不成熟,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筹划该事项,并承诺在3个月内不再筹划此事,公司股票自2009年7月8日起复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目前尚未到达履约时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已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并已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慧欣
2009年10月22日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