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保险业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工作会议讲话上自揭伤疤,将中介业务检查结果公布于众,痛斥保险中介违规现象及其造成的危害,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据有关部门根据检查结果推算,全国财产保险公司本来可以实现不少利润,由于中介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反而导致实际亏损许多;一个保险公司支公司直接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就达到7256.14万元,占其全年保费收入的33.03%。
近年来,保险中介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公司销售和理赔等经营活动的最为重要的渠道。今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230.61亿元,同比增长18.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38%。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一些违法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检查显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也是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不加以整治将严重影响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陈文辉强调,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的大局下,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抓住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这一主要矛盾,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查处保险公司的前提下坚持对保险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否则,市场秩序不可能根本好转,保险行业的经营效益也不可能根本好转。
据了解,保监会对中介业务违法问题高度重视,于近期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听取保监会有关部门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汇报,重点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的政策措施。保监会抓紧制定了上述办法,重点突出针对性、威慑性、可操作性,以强化管控责任、明确禁止行为、严肃法律追究,为严厉查处常见而严重的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提供了操作性强的依据。办法不仅详细列明了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各类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还根据《保险法》或者在规章的授权范围内设定了严厉的罚则,为保险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性强的依据和指南。
陈文辉强调,保险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重拳出击。各保监局要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检查纳入保险中介监管的常规工作,对利用中介渠道和中介机构进行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有效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切实纠正中介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做法;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与方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保险中介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