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可望年底前出台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李丹丹 ○编辑 杨晓坤
⊙记者 卢晓平 李丹丹 ○编辑 杨晓坤
昨日,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中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研讨会间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国务院。
近年来,信用担保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日益受到重视。2009年2月国务院明确由银监会牵头建立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专门的融资性担保管办法成为监管部门的紧迫任务。蔡鄂生透露,昨天上午召开了第二次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就在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银监会融资担保业务部主任牛成立则更详细地透露,昨日提交给联席会议讨论的是第七稿,争取下周一拿出第八稿,希望用最短的时间进入到更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尽快将办法做好,上报国务院。
牛成立表示,在目前提交的意见稿中,担保机构的跨区域经营、关联交易、风险集中度、资本充足率、从业人员资格、流动性管理、评级等均有涉及。但是起草过程中也遇到难点,比如分类监管、如何处理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担保的杠杆率、担保的财产登记制度等。
关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蔡鄂生表示,从实践和理论上如何更好地推进这个体系建设,我国尚处在开始的阶段,未来成熟的话还是自律模式,可以参照日本的经验。
业内人士介绍,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由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信用保险公库向信用保证协会提供再保险,构成双层信用担保机制。当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时,无论偿还风险大小,均由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自动提供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