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23日,公司接到2009年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其公司名称由“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加入均富国际(GTI),成为其中国成员所。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9—05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电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重要举措。北汽控股以产品市场为纽带,引入较成熟的动力电池技术,加强多方合作,进行动力电池的制造,对北汽集团包括我公司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至关重要。除获得必要的投资收益外,我公司作为北汽控股所属四大整车企业之一,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投资本项目将满足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并从中获得技术领先、供应稳定的动力电池系统,用于支持未来福田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保持福田汽车作为中国第一商用车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设立电池公司,是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属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9年10月19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1、独立董事及专门委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五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且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及投资委意见
本公司五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投资参与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是加快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不仅顺应全球汽车市场新能源动力发展需求的趋势,也是落实国内产业政策及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福田公司将从中获得技术领先、供应稳定的动力电池系统,用于支持未来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保持福田汽车作为中国第一商用车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可行的。
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允、公平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对《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投资参与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是加快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不仅顺应全球汽车市场新能源动力发展需求的趋势,也是落实国内产业政策及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福田公司将从中获得技术领先、供应稳定的动力电池系统,用于支持未来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保持福田汽车作为中国第一商用车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可行的。
2、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依照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徐和谊、韩永贵、尚元贤、刘毅男回避表决,截止2009年10月23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福田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参股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事宜。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名 称: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 123147.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制造、销售汽车等。
(二)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名 称: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高力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三)东莞新能徳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东莞新能徳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东莞市寮步镇塘唇村青年场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可充电电池其零配件。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机关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1 |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2400万元 | 24% |
2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万元 | 10% |
3 |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现金 | 4100万元 | 41% |
4 |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2500万元 | 25% |
合 计 | 10000万元 | 100% |
4、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包括电池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箱体模块、热管理系统模块、电气安全系统模块、通讯及充放电端口等)(具体范围以工商机关登记为准)
5、公司定位:建成中国最大的车用动力锂电池系统研发及生产基地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目前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投资本项目将满足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并从中获得技术领先、供应稳定的动力电池系统,用于支持未来福田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保持福田汽车作为中国第一商用车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五、关联交易的说明
由于电池公司属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因此,所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和谊、韩永贵、尚元贤、刘毅男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汽车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决议;
2、董事会投资委的审核意见;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