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09-021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与邱继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邱继光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603,332股,占公司股本的5.59%。(详细内容见2009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接到邱继光的通知, 截止2009年10月23日止,邱继光股份变动9,024,832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2%。
本次变动前,邱继光持有本公司股份20,60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本次变动后,邱继光持有本公司股份11,5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7%。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