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澳大利亚菲利克斯资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收购澳大利亚菲利克斯资源公司(Felix Resources Limited,“菲利克斯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已于2009年10月23日获得澳大利亚财政部的有条件批准。为获得上述批准,公司就收购交易做出如下承诺:
● 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负责运营兖州煤业在澳大利亚的煤矿,并将由主要来自澳大利亚的管理团队和销售团队进行;
● 保证兖煤澳洲及其下属所有运营子公司的董事会中,均至少有两名董事的主要居住地位于澳大利亚,其中一名董事需独立于兖州煤业及其关联实体;
● 保证兖煤澳洲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主要居住地位于澳大利亚;
● 兖煤澳洲在任何日历年内的大多数董事会会议在澳大利亚举行;
● 兖煤澳洲最迟于2012年底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届时兖州煤业在兖煤澳洲中的持股比例减少至不超过70%;并且,考虑到菲利克斯公司现有的若干煤矿为该公司与第三方成立的合资企业所拥有,在兖煤澳洲上市后,兖州煤业在菲利克斯公司现有煤矿中的合计经济所有权将减少至不超过50%。对于以上两项承诺,如果兖州煤业认为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潜在导致其无法履行,将寻求澳大利亚财政部长的批准以对其进行修改;
● 兖州煤业在澳大利亚的煤矿所生产的全部煤炭产品,将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销售,遵循市场化原则运作。
至此,收购项目已获得澳大利亚联邦财政部/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兖州煤业将继续与中国及澳大利亚的有关审批机构就本次收购行为进行沟通,并根据中国及澳大利亚的有关审批规定和要求准备并上报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