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荣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竹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033,631,976.35 | 1,530,566,010.37 | 163.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74,288,496.19 | 609,404,735.14 | 14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99 | 2.16 | 38.4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7,457,742.43 | -335.2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39 | -149.3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551,574.84 | 69,780,488.67 | 624.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25 | 0.175 | 414.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35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25 | 0.175 | 414.7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43 | 4.73 | 增加3.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33 | 1.18 | 增加2.8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242,773.6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839,862.8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02,179.9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9,915.4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77,017.70 |
所得税影响额 | -16,766,847.41 |
合计 | 52,390,542.2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7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 58,219,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 | 3,65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3,261,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89,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2,867,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864,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85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 2,63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07G-ZY001沪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更,2009年8月20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阳光壹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09年9月4日支付大部分股权收购款,并取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公司从2009年9月1日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次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1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比上年末增减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39,772.29 | 27,249.72 | 45.95% | 收到募集资金 |
应收账款 | 844.44 | 5,216.36 | -83.81% | 应收账款收回 |
预付款项 | 1,315.51 | 5,192.73 | -74.67% | 预付账款结转 |
其他应收款 | 16,529.71 | 23,510.78 | -29.69% | 对参股公司借款收回 |
存货 | 244,579.54 | 21,882.24 | 1017.71% | 收购项目公司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5,208.18 | 200.00 | 7504.09% | 使用募集资金对项目公司后续投入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0,268.71 | 7,569.03 | 167.78% | 收购钱湖国际项目公司股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23.57 | 1,230.47 | 48.20% | 收购项目公司所致 |
短期借款 | 131,820.00 | 45,220.00 | 191.51% | 收购项目公司所致 |
应付票据 | 800.00 | 1,400.01 | -42.86% | 偿还到期票据 |
预收款项 | 5,290.98 | 12,109.81 | -56.31% | 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47.25 | 627.63 | -60.61% | 支付上年计提工资 |
应交税金 | 1,262.74 | -155.95 | — | 不适用 |
应付利息 | 3,902.85 | 102.51 | 3707.42% | 京投置地贷款计提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70,446.10 | 4,101.11 | 1617.73% | 阳光壹佰项目应付拆迁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00.00 | 3,825.83 | 438.44% | 长期借款转入 |
长期借款 | 4,600.00 | 14,700.00 | -68.71% | 转入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3,737.56 | 237.56 | 1473.31% | 阳光壹佰项目对外借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91.36 | 3,920.59 | 32.41%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股本 | 49,385.17 | 28,225.17 | 74.97% | 定向增发所致 |
资本公积 | 69,750.78 | 11,400.45 | 511.82% | 定向增发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5,025.99 | 18,047.94 | 38.66% | 当期利润增加所致 |
3.1.2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增减变动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营业总收入 | 47,448.35 | 34,372.07 | 38.04% | 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金额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55.71 | 290.51 | 538.78% | 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金额增加 |
销售费用 | 1,885.56 | 1,418.01 | 32.97% | 广告宣传及销售佣金增加 |
管理费用 | 3,160.73 | 1,167.91 | 170.63% | 公司人员增加致各项费用增加 |
投资收益 | 6,642.83 | 2,249.64 | 195.28% | 出售金融资金资产数额较去年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057.43 | 132.83 | 696.10% | 收购阳光壹佰支付品牌补偿费 |
所得税费用 | 2,772.77 | 346.14 | 701.05% | 利润增加计提所得税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78.05 | 962.60 | 624.92% | 房地产项目及出售金融资产利润增加 |
3.1.3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40.61 | 154.47 | 7177.10% | 收到参股公司暂管资金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709.96 | 45,578.06 | 50.75% | 奉化项目支付土地款项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46.27 | 1,325.65 | 76.99% | 公司人员增加及支付去年工资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99.42 | 4,890.14 | -32.53% | 部分税金尚未缴纳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6.00 | 1,454.41 | 97.06% | 各项费用支付增加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64.10 | 2,582.01 | 208.45% | 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09.00 | 12,900.00 | 94.64% | 支付钱湖国际项目款增加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7,826.80 | - | - | 非公开定向增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9年6月16日七届二次董事会、7月2日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证券简称于2009年7月20日起由“银泰股份”变更为“京投银泰”,公司证券代码不变。详见刊登在2009年6月17日、7月3日、7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公司2009年8月4日七届四次董事会、8月20日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购买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恒泰大厦项目写字楼部分的按揭贷款购房人进行担保。详见刊登在2009年8月5日、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3、公司2009年8月4日七届四次董事会、8月20日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阳光壹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2009年9月2日,阳光壹佰(湖南)置地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详见刊登在2009年8月5日、8月21日、9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4、公司2009年9月11日七届六次董事会、9月29日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与北京晨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台湾会馆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现协议正在履行中。详见刊登在2009年9月12日、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5、公司2009年9月11日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已按公告内容实施。详见刊登在2009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6、公司2009年9月11日七届六次董事会、9月29日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公司华联一号楼、二号楼出租物业进行改造,现正在按照公告内容实施。详见刊登在2009年9月12日、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7、公司2009年9月29日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王灏先生请辞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并提名王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09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8、公司2009年10月20日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81%的股份)拟以99,645万元的现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0,500万股;公司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83%的股份)拟以42,525万元的现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4,500万股。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09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特别承诺:承诺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即2009年7月4日前)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09年7月6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09 年7月4日,因当天非交易日,所以顺延至7月6日)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8,219,824上市流通,履行承诺。
2、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特别承诺:(1)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2)提供不少于8亿元股东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目前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珠市口支行以委托贷款形式与京投置地签订2亿元的合同,已提款2亿元;(3)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承诺正在履行中。
3、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特别承诺:(1)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2)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不进行现金分红,实现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灏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