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海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亮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2,281,813.85 | 243,627,674.45 | -0.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976,103.79 | 30,099,089.14 | -5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18 | 0.38 | -52.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292,612.02 | -396.2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396.2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20,495.80 | -16,122,985.34 | -283.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 | -0.20 | -281.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 | -0.20 | -281.8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8.07 | -115.36 | 减少154.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38 | -97.67 | 减少77.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9,959.26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42,128.90 | 滞纳金、违约金及罚款等 |
合计 | -2,472,088.1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47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黄巧媛 | 2,617,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薛智杰 | 1,230,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方毅斌 | 1,199,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师金彩 | 1,10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翟俊义 | 87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贻思 | 680,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余瑞敏 | 675,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美茹 | 585,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卓晓玲 | 536,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孝迎 | 46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经2009年8月2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该方案目前已上报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在审批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有富矿投资有限公司在受让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后继续履行原有承诺。 | 目前未违反承诺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