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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9年10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丹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张慧君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02,140,880.28446,538,945.82-9.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0,834,056.29120,527,124.56-2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5440.722-24.6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547,427.78-20.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1-15.3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19,194.47-31,574,186.998.39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8-0.189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8-0.1897.6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8.83-34.76减少2.9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53-36.84减少4.9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13,214.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24,577.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9,815.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8,984.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8,667.70
    所得税影响额-89,069.38
    合计1,888,855.2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81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002,194人民币普通股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94,27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5,206,42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中行-申银万国2号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410,90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中行-华泰紫金鼎锦上添花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08,000人民币普通股
    于庆丽1,386,56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40,162人民币普通股
    张兴秀910,38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是由于持有北京银行股票升值;

    2、在建工程的减少是由于转入了固定资产;

    3、短期借款的减少为归还银行贷款。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加属于正常经营;

    2、营业外收入的增加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及政府补贴引起;

    3、所得税费用的增加是由于部分子公司产生当期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减少主要由于申购新股资金净额的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归还银行贷款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案,2007年9月27日,本公司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书,北京高院终审支持了本公司的上诉要求并相应撤销了(2006)二中民初字第02818号的第二项判决。终审判决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本公司人民币15301347.02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05年9月3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判决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本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本金和利息,按照各自四分之一的比例向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上述附有给付义务的公司如未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将向本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负担(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1月4日及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公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仍在案件执行程序中。

    二、本公司自2009年4月13日开始启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事项属重大关联交易),2009年6月26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9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关工作会议审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详细情况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09年6月11日、2009年6月27日及2009年9月26日本公司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09年12月31日前顺利完成,公司预计2009年将出现盈利。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送股、转增股本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确定现金流能够充分保证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考虑制定包括现金方式在内的利润分配方案。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炳弟

    2009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编号:临2009-030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于200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王文彦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自2009年4月13日开始启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09年9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关工作会议审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按照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09年12月31日前顺利完成,公司预计2009年将出现盈利。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