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秋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仪修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6,489,528,589.00 | 6,523,844,996.00 | -0.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515,527,650.00 | 2,534,536,024.00 | -0.75% | |||
股本(股) | 938,482,978.00 | 938,482,978.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8 | 2.70 | -0.74%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826,113,084.00 | 3.34% | 2,336,289,039.00 | -3.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006,870.00 | -21.98% | 93,609,582.00 | -31.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36,710,232.00 | 75.8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6 | 8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00% | 0.10 | -33.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00% | 0.10 | -33.33% | ||
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0.37% | 3.72% | -1.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0.58% | 2.94% | -2.42%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813,751.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68,8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8,374.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6,525,231.00 | |
合计 | 19,575,694.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57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劵投资基金 | 6,374,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3,444,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劵投资基金 | 1,992,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屠晓芳 | 1,85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志坚 | 1,274,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劵投资基金 | 1,147,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玉琴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9,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盛妙芬 | 1,004,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财务费用减少41%,主要系贷款利率下降及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到期所结利息收入增多所致。 10、营业外收入增加199%,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助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承诺:本人自孚日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孚日集团股份,也不由孚日集团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承诺在孚日集团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后一个月内,本人自愿将本人持有的孚日集团中的不低于20%比例的股份,按照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拟转让股份的承诺自2009年11月24日解禁后,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豁免为实施前提。 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接到孙日贵先生出具的承诺函: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依照上市前的承诺及招股书公告的内容转让股份。在转让前提满足的情况下,除上述拟转让股份之外的剩余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将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在转让前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本人持有的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 | 在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吴明凤、李爱红、门雅静及高级管理人员王进刚于2008年7月18日出具承诺函: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人所持有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至2010年11月24日。 |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保持稳定增长,净利润增长幅度在0-10%之间。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3,191,050.0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逐步企稳回暖,公司毛巾、装饰布系列产品等主营业务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态。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