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马永伟、孙昌基、莫博世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树义以电话会议形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万峰因故请假,书面授权委托执行董事杨超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负责财务工作的副总裁刘家德先生、总精算师邵慧中女士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杨征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百万元) | 1,128,245 | 990,164 | 13.95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百万元) | 148,127 | 134,957 | 9.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24 | 4.77 | 9.7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 111,549 | -6.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95 | -6.90 | |
本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5,954 | 19,874 | 154.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1 | 0.70 | 15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7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1 | 0.70 | 154.5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02 | 13.42 | 增加2.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06 | 13.47 | 增加2.27个百分点 |
注: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净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资产为人民币10,687.06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总投资收益率为4.71%(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6.30%,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前9个月总投资收益率/273)×365),退保率为2.72%,已赚保费增长率为-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8 |
所得税影响数 | 28 |
合计 | -85 |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A股股东257,361户 H股股东37,206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7,272,252,86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49,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9,420,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29,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际金融-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 26,895,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UBS AG | 26,035,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3,366,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 22,245,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09年 9月30日 | 截至2008年 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总资产 | 1,128,245 | 990,164 | 13.95 | 保险业务资产的累积 |
总负债 | 978,450 | 854,283 | 14.53 | 保险责任准备金增长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股东权益合计 | 148,127 | 134,957 | 9.76 | 净利润增加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利润 | 25,226 | 12,803 | 97.03 | 资本市场向好,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19,874 | 13,111 | 51.58 | 资本市场向好,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09年 9月30日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58,291 | 34,085 | 71.02 | 投资资产配置的需要 |
应收保费 | 9,152 | 6,433 | 42.27 | 续期保费累积效应 |
保户质押贷款 | 12,337 | 8,676 | 42.20 | 保户的质押贷款需求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30 | 11,390 | -96.22 | 公司现金资产管理的需要 |
未分配利润 | 41,050 | 28,686 | 43.10 | 资本市场向好,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184 | -8,006 | 不适用 | 资本市场向好,交易性金融资产浮盈增加 |
保单红利支出 | 10,975 | 2,357 | 365.63 | 分红险资产投资收益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349 | 8,730 | -73.09 | 资本市场回升 |
所得税费用/(收入) | 5,113 | -535 | 不适用 | 递延所得税增加及非应税收入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3.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4日,集团公司和澳大利亚康联集团分别持股51%和49%。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集团公司同意在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出售其在该合资企业中的所有权益给第三方或采用任何其它方式消除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任何竞争。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的书面告知,截至本报告期末,集团公司关于中保康联股权转让事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超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9-0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马永伟、孙昌基、莫博世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树义以电话会议形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万峰因故请假,书面授权委托执行董事杨超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提名万峰、林岱仁、刘英齐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9-0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2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夏智华、史向明、杨红、王旭、田会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夏智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湖南、安徽调研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