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陆志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221,590,768.61 | 1,021,774,997.57 | 19.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57,115,594.76 | 705,643,809.76 | 7.29% | |||
股本(股) | 238,000,000.00 | 238,00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18 | 2.96 | 7.43%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968,017,056.36 | 24.71% | 4,309,221,195.50 | -6.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196,819.48 | 38.26% | 75,271,785.00 | 24.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1,060,900.61 | -81.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9 | -81.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40.00% | 0.32 | 23.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40.00% | 0.32 | 23.08% | ||
净资产收益率(%) | 4.52% | 0.95% | 9.94% | 1.1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48% | 0.94% | 9.76% | 1.21%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1,00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513.7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4,167.60 | |
所得税影响额 | -456,885.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23.35 | |
合计 | 1,375,619.51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0,08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78,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桂洪 | 65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6,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方汇理银行 | 47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向苏连 | 4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黎桂英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昌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春娟 | 353,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婉玲 | 2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85.6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季度销售增长以及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01.70%,主要原因系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材料采购规模大幅增长,以及国庆长假公司需储备生产所需原材料,导致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原材料预付款项相应增加;
3、固定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3.20%,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2.09%,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精度PS版、CTP版铝板基生产线项目”主要设备和厂房本期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4.2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增加了以票据结算采购货款的方式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7.82%,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适应生产销售规模扩大的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采购规模,导致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2.8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季度销售增长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6.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部分工资于期后发放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50.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押金、保证金增长较多所致;
9、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6.43%,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增长导致运输及吊装费用上升所致;
10、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2.9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36.33%,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增长金额上升,导致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上升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49.0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捐赠支出较多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9.6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利润增长以及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收到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407.79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增发募投项目运行正常,产能在逐步释放过程中。
3.公司四届董事会1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主体设备已定购完成,原计划竣工时间不变。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完全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所持股份;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完全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完全履行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50% | |
公司预计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为20-50%。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047,353.6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导产品销售量的稳步上升以及财务费用的下降,导致公司利润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陆志宝
2009年10月27日